摘要:劝退的技巧或话术,只能是原则性或方向性的东西,针对不同的人和职位,都需要从实际情况和变化而灵活应对与掌握,劝说者需要有扎实的交流沟通功底/透彻了解当事人的基础/情理法弊等又推又拉的技巧,让当事人感受到“辞职”就是“利大弊小”的。
知已知彼,三人成虎
劝退员工,没有点专业水平和谈判技巧,是不容易拿下的,根据多年感受,略谈以下几点劝退心得:
1,知已知彼:基础打牢
既然是劝退,那么,就要对“对象”的方方面面都要熟悉,比如:
当事员工的基本情况,比如:专业/工作年限/司龄/职位/入职时间/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业绩/违纪情况/部门不满意的具体内容/血型/性格/一些典型事例/健康或心理或其他综合能力与素质/兴趣爱好等。
要获得以上或更多的信息,翻翻入职资料档案/与部门相关管理人员交流/直接问询当事人/向当事人同事了解/向其他相关的部门或人员或客户了解等。
总之,以上信息,了解或掌握越全面越细致,对劝退的参考或激发一些灵感办法越重要,了解越多,就更容易发现其弱点或精准找到适合的需求。
2,是否接招:三思而行
业务部门想劝退员工,自己“搞的事情”或“遇到麻烦”了,现在搞不定了,就想推出去,哪有那么轻松的事情。
对此,hr部门准备帮助或介入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几个问题:
一是业务部门怎么与当事员工“来回”的,必须一五一十说清楚,原因/事实/怎么交锋等。
二是让业务的主管副总介入没有,如果没有,就不要到hr这里来,业务线都没有走完。
三是业务添堵没有。可能原本是比较好处理的事情,让业务某些人“骚”操作后,把事情搞复杂和麻烦了,处理起来会更复杂,不但对事情,还可能要涉及某些人。
四是今后怎么办。劝退了,工作怎么办,加人或招聘新人,都有一个过程,而且还经过公司批准,可不可以不加人,不加人的办法有哪些,实施了没有?
五是不单独处理。业务部门的事儿,hr顶多协助,只是帮忙,主打还是业务,如果想推给hr,门儿都没有,否则,不帮助不介入,除非老板同意或批准。
六是原则清楚。劝退,如果涉及是属于管理人员打击报复或私人利益,一定不能助涨,要委婉的拒绝,并适当提醒,如果不收敛,就要上报。如果确实属于当事人违纪/业绩能力较差等,是可以帮助的。
3,情理法弊:三人成虎
在充分了解当事人以及劝退前前后后原因及事实后,可以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从情理法弊等四个方面来引导,比如:
情。从面试/试用转正/晋升加薪/评奖等与员工身上发生的较大事情为例来展示,既表达hr和用人部门对员工的重视与关心,也体现个人之间的感情,达到不急不躁/心平气和处理好工作问题,让员工放松警惕,不拒绝劝退或谈判。
理。这需要从不同立场和角度来沟通,比如:站在公司和部门角度,肯定希望员工业绩好/守纪律,这样,部门在公司才有地位,公司才有更好的利润和发展前途,对能力和业绩不好的员工,采取管理甚至离职的做法,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任何人来当老板,也会这样做,因为不这样做,公司就会跨掉;站在员工角度,肯定想多拿工资和当更高职位的领导,但是,能力和业绩,必须要与岗位相匹配,如果不要匹配,其他员工必定有意见,就是不公平的做法,无法实施下去,所以,任何岗位和任何员工,必须要出业绩,不能有较严重的违纪,不说在单位,就在社会上或家里,也不能有出格的行为,不然就要受到处理;当事人的一些具体事例,既看过程的不合情理性,也看结果的不可接受,还看与相关人员相处中的与常人的不同,让当事人感受到理亏,应该受到某种处理。
法。劳动法虽然赋予了员工保护合法权益的权利,但是,员工出现了违反制度或劳动法可以处理的行为和事实,用人单位是可以处理的,并不违法,即使仲裁或诉讼,单位也不会输,员工反而会输掉信誉/时间/精力等,对今后的职业和发展都没有好处,而且这个过程也是相关漫长的,短则一年,长则两年甚至更长,可以去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人士,员工耗不起,单位也不想这么麻烦。
弊。也就是员工如果不想被劝退即不主动辞职,单位可能会有以下一些可能:继续让其上班,但相对重要的工作肯定不给了,相应的管理会加严,其他同事或员工可能不会如原来一般友好相处,加薪晋升肯定无望,与其这样郁闷的工作,不如好好的选择离职,这样自己也更体面,还可能获得一个相对措词比较良好的解除协议书或离职证明,对后来找工作也是有帮助的,如果比较友好离开,hr或部门领导帮着不错的新推荐工作也是完全可能的,大家今后保持依然如旧的友谊甚至朋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围绕以上四个方面,hr和用人部门管理人员要协同意见与说词,甚至可以联合工会或上级领导,达到“三人成虎”的效果,毕竟当事人背后还有家人和其他“出主意”的人,不下点功夫,只有hr或业务对付,是难以取胜的。
总之,劝退的技巧或话术,只能是原则性或方向性的东西,针对不同的人和职位,都需要从实际情况和变化而灵活应对与掌握,劝说者需要有扎实的交流沟通功底/透彻了解当事人的基础/情理法弊等又推又拉的技巧,让当事人感受到“辞职”就是“利大弊小”的。
10楼 正宗篱落
总之,要告诉员工,走是“利大于弊”的,诶……
9楼 柯南、16340
难谈排除部分无理取闹,大多数还是因为不对等,员工主张依法解除,该陪多少就陪多少,甲方希望可以少赔一点,所以hr是挺难做的,只能努力调解达成一个基本平衡。可以对比下外资企业退场时的赔偿,很少听到员工会说不好,的确人家是超出法定赔偿,较有温度的处理,纠纷自然而然少多了。
秉骏哥李志勇
@柯南、16340:规范的管理,hr就没那么难受。
8楼 小隆女
劝退反正不是一件很好做的事儿
7楼 sanhui
hr部门确实是要拿出态度来,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
6楼 粉糯米儿
学习哦!
5楼 天啊这是啥
学习了
4楼 媛媛宝贝
打卡学习
3楼
我作为hr还是很难做到老师这么硬气的,都是跟在后面擦屁股。
2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1楼 大卡
本篇文章来自秉骏哥李志勇老师的分享。秉骏哥是三茅资历最久的老师之一,已在三茅分享近第12个年头,发布文章2000多篇,且每一篇都是老师的用心写就。很多小伙伴愿意把秉骏哥当作hr攀登路上的先行者。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