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讨论一个数学问题。
当n大于1时,2n、n 1谁大?
这个问题先放一边,我们先来看看2n、n 1在劳动法中代表了什么。
很多劳动者有这样的认识,只要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n 1。这样的认识其实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只能法定,尤其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理由、事实、程序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条规定的是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满足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情形中,只有发生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用人单位选择立即解除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n 1。如果用人单位选择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要需要支付正常的经济补偿,即n,不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在所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如果在解除理由、事实、程序上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都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要按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即2n。
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时双方可能会进行协商,协商时劳动者通常会提出n 1,但有时候,用人单位如果仅从经济角度考虑,2n可能比n 1更合算,也就是可能出现2n
比如,劳动者工作2年,月平均工资10万元。
n 1为10万×2 10万=30万元,2n为10万×2×2=40万。2n>n 1。
但这样的计算是错误的。
这里要注意,经济补偿的计算有封顶的问题,n 1中的 1没有封顶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以南京市2022年社平工资149214元/年为例,月社平工资三倍为37303.5元。还是以劳动者工作2年,月工资10万元为例。
n 1为37303.5×2 100000=174607元,2n为37303.5×2×2=149214元。2n
看到了吧,当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时,就可能出现2n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是要先把账算清楚,看哪种情形对自己有利,再选择不同的应对策略。
2楼
原来 1的1是没有社平工资三倍这个限制的
1楼
当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时,就可能出现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