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端午,中秋等节假日都会采购一批购物卡、商城兑换卷等发给员工。根据层级和入职时间不同,价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新来的财务和我们说,这些购物卡都要算到员工的当月收入中,扣除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不然被税务机关查到就麻烦了。
之前都好好的,现在说扣税,员工说不定要跳起来。你们说财务说的对吗?如果他说的是真的,以后发福利怎么才能让员工受益最大化呢?
曹锋 2021-09-01 10:12 6楼
财务说的没错,购物卡发放员工福利,由于属于能够具体量化到个人而且可以分割的,因此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操作中,给员工发购物卡的时候计入福利费,做工资表的时候给他加上这个金额再核算个税,实际发放里面再把这个减出去。
至于避税,有人说把购物卡换成实物,其实并不可行,依然要扣个税的。
常用的方法一是改变福利的用途,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比例有空余,就可以列入费用,但记得不要超过5‰。
第二是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午餐费等进行避税。因为现金形式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种常用方式是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如企业可以免费提供交通便利职工免费用餐,减少员工的实际支出。
第四种就是转嫁给第三方,如通过与福利平台合作达到避税目的。这是目前一些大企业的常规操作。
当然,个人并不建议过度避税,还是要培养员工的纳税意识,接受现实才好。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09-01 10:21 7楼
按照规定购物卡、实物(价值较大)都需要缴税,只是很多公司没有缴纳吧了,至于大家说的避税方法很多也是违法的,只是表面合规,并不能掩盖逃税事实。
所以既要保证员工收益又合法只能由公司承担税款,只是这样会增加公司财务成本。
所以,要么采用一些方法避税,期待不被查出。要么由公司承担税金。
没有那么两全其美的方法。
兔子兔子123 2021-07-28 14:19 5楼
真的,正规操作而已。
发实物。
以工会名义发,走工会账。如果没有工会,此条可忽略
2021-07-28 14:15 4楼
2021-07-27 13:55 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