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壹哥
来源:壹哥职场说(id:yiyue163)
因家中变故,劳动者连续请假37天,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连续请假算旷工吗?用人单位审批事假应遵循什么原则?
在两个月内连休37天,李兴(化名)还想继续休假照顾家人时,其所在公司不同意他继续休假的请求。
而李兴因照料病人实在走不开,在公司未批准休假的情况下未到岗上班。此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解聘。
他认为,公司的做法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其给付赔偿并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李兴在3名至亲相继患病、妻子分娩、本人收入锐减的情况下,向公司请休事假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亦是遵守人伦道德的体现。
在应对处理相应事宜上,其本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李兴请休事假的事由也是必要合理的。反观公司,忽视特定情形下李兴存在必须本人亲力亲为的请假事由,违背自身对事假的规定及立意。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李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7679.04元。
首先,单从事件来看,我觉得还是不要被媒体牵着鼻子走,新闻有点过于标题党了。员工被单位开除跟37天的事假并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公司已经准许给员工休这假期了。站在公司的立场来说,开除员工是因为“未获得批准的请假记录为10天”。也就是说员工是因为请完37天假期,后续又跟公司请假10天,但公司没有准许,然后员工没有来上班,最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的。所以,这10天请假没被批准,被公司以旷工理由开除,才是最大的争议点。并不是为公司说话,因为公司设定的岗位也是需要人来做事的。如果有员工请假37天以上,还要继续请假,可能公司确实是没有人手来安排工作。毕竟员工也是情有可原,确实是家里遇到难处了,而且还是在公司工作8年的老员工,所以公司的态度肯定是让人有点心寒的。1、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说,可以跟公司协商,但也要理解工作需要有人去做。劳资双方本就是合作关系,公司花钱买员工的时间,但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有事处理需要长时间请假,肯定也要考虑实际情况。要么就是花钱请人帮忙照顾,自己继续工作。再要么就是跟公司协商停薪留职,让公司有新的人手可以接受工作。而不是直接就请假,不请假就旷工不管,然后对工作上的事情不闻不问,这也是不太负责的,也要考虑公司的利益。毕竟企业不是慈善家,企业也是需要正常运转,如果员工都有事需要请长假,公司基本上就是随时倒闭的状态。2、站在公司的立场来说,做法方面确实是有点过于简单粗暴,也有点暴露企业格局。毕竟员工是遇到事情了,可以适当给到人情关怀,而不是直接强制不允假,然后暴力开除,这只会让员工觉得公司没有人情味。可以跟员工沟通,要么就是停薪留职,要么就是裁员给补偿,毕竟工作也是要人去做的,不能长时间的空缺。最关键的是,这个判决来的太迟了,事情都已经过去两三年了,说明劳动者维权成本真的太高了,而且时间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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