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入职前6个月公司未交社保,目前在职已满1年半,员工能直接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2、公司从该员工入职起每个月工资发放均不及时,但并非恶意拖欠工资,员工能直接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3、如果公司在收到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直接支付了剩余全部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成立?
安德洛玛刻27386 2023-12-06 16:34 16楼
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基本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会让你协商,如果在劳动合同没终止前,补缴了社保和工资,就是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可以不支付
行hr 2023-12-06 09:47 15楼
未缴纳社保跟拖欠工资,都可以被迫解除,要给公司发正式被迫解除的通知;而后要么等等看公司给不给补,要么直接去仲裁
上林 2023-12-06 09:24 14楼
这两种情况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在员工告知企业后,提起仲裁前,公司改正的,员工再以此为由提起被迫解除合同,都不会得到仲裁支持。
鲁赤耳 2023-12-06 09:18 13楼
可以主张
可以主张
成立不成立要看仲裁
仲裁结果需要根据当地仲裁情况定;一般会协商处理
王泽强 2023-12-06 09:09 12楼
1、未缴纳社保,可以通过社保局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2、恶意拖欠工资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3、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成立的。
大漠流沙 2023-12-06 08:54 11楼
上述2点,都需要员工提前书面通知公司这个前置。故如果做了,企业改善了。不存在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通知即解除,则在仲裁中,也是补足,不补偿。
rh2016 2023-12-06 08:32 10楼
1、可以的。
2、有讨论的空间
3、理论上成立的,补偿的,可以找本人协商吧。
大鹏小菜 2023-12-05 22:20 9楼
1、公司前6个月未交社保,员工可以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但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这个问题各地区的审判口径有差异,建议楼主确认一下你们当地的口径。
2、这个要结合公司拖欠的原因、拖欠的时间、是否提前告知员工等等来判断。如果公司是非恶意,比如由于经营困难拖欠工资,拖欠前也跟员工说明了情况并且拖欠时间不长(比如在一个月之内),那么员工正常是不能主张到经济补偿的。楼主也可以看看你们当地的规定或口径。
3、被迫解除是成立的,但是经济补偿不确定,结合第2点以及你们当地的口径去确认。
争取早点退休 2023-12-05 17:48 8楼
1.公司未交社保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肯定可以主张补偿金的
2.这个工资方法不及时,具体的期限是多久?这个要有具体时间,拖欠一个月以上的是可以主张补偿金
3.既然都已经被迫解除合同了,这个当然还是成立
红掌和火鹤 2023-12-05 16:26 7楼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是恶意拖欠的,只是不及时,不是不发放,在大环境下,可以理解。
3、虽然支付了,还是被迫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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