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某市,工作五年后调员工去b公司(a和b同属于一个集团,但均是独立法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员工不接受根据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调动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详情参阅附图所示。
注1:a和b公司距离大约在5公里,对于上班便利性方面未产生实质影响;
注2:调动后薪资待遇固定部分无明显降低,浮动工资取决于项目效益(预计是大幅下降,且b公司下班时间基本会在八九点才让下班,这也是员工不接受调动的主要原因);
问1:单位依据该合同条款是否可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问2:附图所示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问3:员工维权的话,仲裁应该以什么理由和主张什么诉求容易得到仲裁委支持?仲裁后若乙方不服上诉,员工上诉诉求又以什么诉求为重点,以更方便获得法院支持?
外延:从单位 角度来说:为了规避或让公司更有依据,上述的合同内容是否已经是比较严谨的条款设计,是否还有需要完善的;
从员工角度来说:单位行为是否违法暂且不说,起码道德上是存有瑕疵的,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合同的约定,与公司争取权益的切入点应该从哪个方面入手。
hr周先生 2023-12-01 14:54 12楼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要素,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应当具体到某个较小的范围,如果仅仅约定个“某某省(市)”“公司所辖项目”这其实是最愚蠢的做法,因为范围太大无实际意义,岗位的变更只要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有较大的影响,都应该征得员工同意,如果强行变更,员工不同意,公司违法在先,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大概率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
行hr 2023-11-30 15:00 11楼
1.一个主体下的地点变更,主要看调整的合理性及对员工的影响来看;
2.两个主体之间的变更,不是简单的地点变更问题,还涉及到了工作内容、待遇、工龄等,这些均是需要协商确认的,并不是什么都在合同中写了就是合规的。
上林 2023-11-29 11:50 10楼
1、不能,合同条款表述本身就有违法嫌疑。
2、都说了表述就透露着违法,哪还要法律效力呢。
3、这个问题不好回答,现在公司和员工有点卧龙凤雏的意思,没法给出简单结论,看我下面的分析吧。
分析:
先从公司这个卧龙角度讲吧。其实我们订立合同的时候应该掌握一个基本的准则,同时也是很多公司最容易犯的一个毛病。那就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内容或者法条本身,是不需要写进合同里的,因为合同本身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执行才有效的,把法律规定的内容写进合同我们通常叫做“经典废话”。
同理,法律明文禁止的内容更不能写进合同里,把违法行为作为合同条款写进合同里,无异于“认罪自首书”。
公司的卧龙行为其实是把一件合法的事(单指变更工作地点),用违法的文字写进了合同里。
首先说,这事合法是因为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淄博市,换句话说,只要在市内进行工作地点调动无论是5公里还是10公里,本身都是合法合约的,不需要进行其他任何进一步的附加描述。只要公司按合同执行,员工就应该遵守企业的相关安排,如果员工因为距离远拒绝到岗,公司就可以以员工不服从安排,旷工等具体违纪行为进行辞退,堂堂正正,光明正大。
结果,企业非要画蛇添足,增加了这么一个具体的10.1.4条款,把本质上的员工不服从企业管理(合同范围内的合法合规管理)具体到了探讨工作地点和岗位争议上。就好比有小偷偷了你一本书,你不追究小偷的盗窃行为,却要跟小偷辩论这本书的内容是否值得他去偷的问题!
说完工作地点的问题,再说调动问题,你这里的调动其实并不是公司内的部门调动,而是公司之间的调动,对于两个独立法人公司来讲,这是让员工换公司换工作,你a公司跟员工签的劳动合同里,约定不服从去跟b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和上班就是违约,这是要拿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啊,如此违法条款让公司用的肆无忌惮。
所以如果我是公司,我会把员工工作地点安排在b公司所在地,工作内容调整为b公司要求的内容(注意工作内容调整要在a公司原岗位要求范围之内,不能做过度调整,否则还是要跟员工协商一致的。)从而事实上形成了员工在为b公司工作,但是劳动关系依旧归属于a公司。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过度之后,如果员工有意向的,可以直接转移劳动关系到b公司(b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诱惑条件),如果员工接受不了变动带来的不便的,可能选择主动辞职或者与a公司协商解除。
再说员工,其实这事从头到尾跟工作地点就没啥关系,核心在于a公司要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以调动为由让员工从新入职b公司,而法律上ab两家公司都是独立法人的。员工要仲裁维全,首先要明确维的什么全!员工只能就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进行维全,现在公司调岗这事进行到什么程度了?是意向还是结果?员工表达不同意以后,公司的态度是什么?所以,员工仲裁的理由,是要针对企业的具体行为的,企业有想法,没行为,你根本就仲裁不了。所以员工用什么理由仲裁能获得支持,要看事实,理由也不是随便选一个就行的,要有具体行为和结果作为支撑的,要能举证的。
我们假设,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对拒绝“调动”的员工进行无补偿辞退,那么员工就可以根据公司的这个具体辞退行为进行仲裁,仲裁理由就是“违法辞退”,要求诉求就是“2n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基于上文对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的分析,只要员工能够正常举证,仲裁是不可能输的,根本都到不了诉讼环节。
2023-11-29 13:35
bob1111 2023-11-28 11:23 9楼
看到问题。很是复杂。楼主提到的调岗,合同主体(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变更,工作内容(岗位)大概率也变更,薪资变更。好像除了员工不便,公司方的所有内容都变化了。那么该调岗就不是简单的调岗(岗位调整)了。逐条说下吧。
1.合同主体变更,这条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落实为书面文件。即使是集团公司内部的调动,也需要文件来确认三方的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无法操作---员工可以拒绝
2.工作地点的调整。如果合同约定是某某市,是可以的。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所以的市域内部调整都合规。也说下薪酬的调整。如果原合同文本中就薪酬结构及数额有具体约定的,那么现在的薪酬就无法单方调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但实际计薪后员工薪酬明显下降的,员工也可以主张是降薪
3.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法理上不允许双方自行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且,楼主合同文本表述明显是免除公司自己责任的约定,大概率不被支持。
2023-11-29 10:46
王泽强 2023-11-28 11:13 8楼
1、有协商:如果劳动者接受协商,与用人单位就变更后的工作地点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则没有补偿。
2、在约定工作区域内:如果工作地点的变更在原来劳动合同所约定工作地点的区域内,也没有补偿。
3、超出约定区域内:只有当工作地点的变更超出原来劳动合同所约定工作地点的区域,双方未能协商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改变原合同的执行条件,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
工作地点变更适用于 第三十八条中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的劳动条件”、第四十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十六条(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如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allen1224 2023-11-28 10:55 7楼
协商!
兰叶桂华 2023-11-28 09:00 6楼
劳动合同的甲方变更了,那不是要重新签订合同,肯定是要协商一致的。
大鹏小菜 2023-11-27 22:05 5楼
你这就不是普通的变更工作地点的问题。最关键的是公司把员工从a公司调到b公司,ab两公司都是具备独立法人的公司。这种调动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动的,公司是不可以单方面调动的,更不能以员工不服从调动而解雇员工。公司因此解雇员工的,员工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n或者恢复劳动关系。
2023-11-28 09:04
2023-11-27 17:39 4楼
你这个关键点不是工作地点约定明不明确的问题,是工作条件薪资待遇的问题,也是判断调岗是否合理的最重要的问题,硬刚的风险极大,易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变动,不一定非要协商一致,主要还是看对于员工的影响程度;另外从a到b的变动,法律有规定,只要是非员工主观意愿的变动,工龄都是连续计算的,具体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
2023-11-28 08:59
2023-11-28 15:57
飚哥 2023-11-27 15:57 3楼
1、工作地点作为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而且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应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兼顾企业经营利益与劳动者家庭生活之间的平衡;
2、单看此例中地点变更来看,5公里其实距离还好,单位调整无明显问题,但是关于上下班时间,和调岗后预期收入,如果公司能在调整之前与员工协商好,签字确认,想必员工应该不会太纠结,这里明显是调整后边缘化了;
3、这合同里面10.1.4,乙方不接受调动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明显是无效条款,任何调整都要基于协商一致的原则,单位解除也要协商,如果强制还可能落得违法解除的后果。
2023-11-27 16:29
飚哥 2023-11-28 10:01
飚哥 2023-11-28 11:24
1跳到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