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未提前通知,是否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或者有其他的处罚?
《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因此,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有义务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是否应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三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其中未包括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n。因此,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是否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各地地方法规对此有不同规范:
原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03年)
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到期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备注:2013年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删除了上述条文,故现行有效的江苏省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没有要求。
(2020)苏0591民初14399号
原告主张,因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书面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被告应支付代通知金3742元。
对于原告主张的代通知金3742元,无相应法律依据,本院不予认可。
江苏省对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没有明文要求。江苏省司法实务中倾向于认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不产生代通知金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2021修改)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 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2022)京01民终3967号
关于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双方劳动合同于2020年10月31日到期,x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向沈x发送《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通知书》,未履行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义务,故应当支付沈x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北京市不仅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提前通知义务,而且规定了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罚则,即,每迟延1日通知劳动者,应赔偿劳动者1日的工资。
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2003年01月01日)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备注:200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废止了上述文件,故浙江省对此暂无有效文件规定。但是,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供的《劳动合同》样本中,仍然保留了这一条款,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如有该条款,则应当遵守该条款约定。
(2017)浙0902民初3707号
被告依法终止原告的劳动合同,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之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2008年1月1日)已存续的劳动合同在该法施行后终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该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原、被告的劳动关系建立于2004年,终止于2017年7月。原告的经济补偿金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为10年。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65784.10元(6578.41元/月×10个月)。
(2018)浙03民终4887号
二、关于毛x请求代通知金7000元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符合上述情形,毛x主张x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代通知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
浙江省对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没有明文要求。浙江省司法实务中倾向于认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依法应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2021)沪02民终2168号
黄xx上诉提出x物业未在合同期届满前提前一个月向其发送书面征询意见,违反劳部发(1997)106号的规定。x物业认为该规定早于《劳动合同法》,属于部委规章,本案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本院认为,黄xx主张的该规定早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因此x物业未提前发出书面征询意见并未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019)沪0151民初7924号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之情形,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代通知金的诉讼请求,本院亦不予支持。
上海地区对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没有明文规定,且司法实务倾向于认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产生代通知金的法律责任。
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2011年12月23日)
五、流程及手续(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二)对于劳动合同即将期满的职工,按以下流程办理(或者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流程):
1.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天将即将期满的职工名单送职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天内对职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及理由;
2.人力资源部将职工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职工所在部门意见及初步意见,报 (相关权限管理人员)审定。
3.对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4.对于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工,提前x天与职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日终止劳动合同。
2. 广州市劳动局印发《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程序规范》的通知(穗劳关〔1999〕7号)
三、劳动合同终止程序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五);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后,用人单位应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2021)粤18民终1809号
关于x物业公司是否应当向江xx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4000元……如前所述,江xx与x物业公司的劳动合同因到期而终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一审判决未支持江xx请求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并无当。
(2016)粤民申2295号
x公司与刘xx的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x公司依法应向刘xx支付2008年1月1日以后的相应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原审法院对此处理正确。刘xx主张x公司应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没有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广东省对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没有明文要求,而广州市在1999年的一份文件中明确了用人单位该义务,但并未对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规定。广东省司法实务中倾向于认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不产生代通知金的法律责任。
结合《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观韬律师认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有义务提前通知劳动者。这一规定符合劳动法律的立法精神,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商务合同,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有一定的期待,且关乎劳动者下一步的就业问题。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以便劳动者有时间寻求下一份工作。
但是,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规章等,未能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未能提前通知劳动者将会产生怎样的法律责任。
那么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将依托于不同的地方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如,北京市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将会对劳动者产生赔偿责任。北京市的司法案例对员工诉请的支持将有了明确依据。而其他多数地方并未明确用人单位违反这一义务时的法律责任,则员工主张赔偿将无据可依,法院也多不会支持员工的赔偿诉请。
实务中,用人单位遇到此类问题时,请务必注意了解当地司法口径。当然,为避免纠纷,观韬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以便双方均提前做好打算。
说明:鉴于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多数地方司法实务认为用人单位无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终止。故本文仅探讨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的法律责任。
注:本文解读仅基于现行政策法规,实务中请以当地有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