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内蒙古婚假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即18天。
按内蒙古现行政策:
女职工产假:
1、一、二孩:98天 60天=158天
2、三孩:98天 90天=188天
男职工护理假:护理假25天
相关政策
2022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
2、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3、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
4、“休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中非财政供养人员,到生育当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天数计算
正常分娩的女性生育津贴是98天。
难产的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生育津贴;
妊娠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具体费用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领取生育津贴的天数。
在呼和浩特申领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
2023年8月24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的通知》,其中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呼和浩特市户籍家庭,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
发放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二孩、三孩,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如当年未申领,可在下一年度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