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请教一下,员工5月4日入职,有在法定补班6号那天上班。现在员工声称自己没享受五一放假福利,6号应该算加班双倍工资。这个有相关案例或者条款解读么,谢谢!!!
员工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之所以6号要上班,是因为五一长假调休,因为员工享受到了带薪假期的福利,所以才会有补班。新入职员工根本就没有享受到带薪假,那么就没有义务在6号补班,既然补了就应该支付双倍的加班工资,当然公司也可以安排他调休,这样就不用支付双倍加班费了。
5/6日休息日是调班休息,类似于周休。可以按正常出勤即可,就是多算一天工资。
员工主张不合理,五月一日才是法定假,其他时间都是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