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
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
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
相关规定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陪护假期间,其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兰州市参保女职工按180天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参保职工,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的等待期调整为生产前连续缴费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