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签署了一份文件,文件大致内容是:员工自愿同意将每月基本工资的10%改为绩效工资,且这部分绩效工资年底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比如绩效是a,按照1.2倍发放,绩效是b按照1倍发放,绩效是c,按照0.8倍发放,绩效是d按照0.5倍发放。在绩效发放之前,员工如果离职的话,这部分钱就拿不到了。
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如果低于1倍发放这笔钱,员工怎么样可以足额拿到这笔钱?
425534083 2024-02-23 13:21 4楼
员工签了就表示员工同意,同意了就合法。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4-02-23 09:34 3楼
员工签字了就表示同意,同意了就是合法的。
不同意签署恐怕公司会给小写穿吧,尤其年底发放系数是根据考核结果的,也可能高于1,所以,大部分员工其实没什么选择的余地。
刘备59254 2024-03-01 14:14
大漠流沙 2024-02-23 08:44 2楼
本身这种行为就不是自愿行为,有逼迫的成分。大概率正常的员工是不会同意的。
所以就是不要签字就行,签字就相当于自己同意了降薪。那看降薪以后的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不低就不违法。
后面的考核奖金听听吧,大概率是少拿了。还不如直接正面刚后找工作去了
吴彦祖内蒙古分祖 2024-02-23 08:24 1楼
你可以不签,签了就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