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合不合法不知道,但做人做事要懂礼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注:所以,今天的分享,可能与其他老师分享概念不同。但我认为这才是生活与职场的真实。鉴于对话题中的具体情形不是很了解,所以,我们对其开除员工、通报等行为不作过多的评价。只对正常的行为是怎样进行分享。学习思维:仁义礼智信中的礼的含义:除对人行礼外,还有着通过礼仪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协调人际关系使用其和睦,倡导人际要礼貌使社会文明的重要涵义。在企业做管理,做营销,要明晰什么是礼仪,什么是行贿受贿。而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思考:你的行动的出发点是什么,行为结果带来的后果对企业如何,对客户如何,对自己如何。这是企业判定你功过的前提。本文内容:在生活中,我们有时觉得非正常劳动所得,就是非法所得。但事实是,有时这些东西只是生活的一种需要,是一种仪式。我想,诸君走亲访友,是不是都是空...
“回扣”合不合法不知道,但做人做事要懂礼
——水至清则无鱼 人至察则无徒。
注:
所以,今天的分享,可能与其他老师分享概念不同。但我认为这才是生活与职场的真实。
鉴于对话题中的具体情形不是很了解,所以,我们对其开除员工、通报等行为不作过多的评价。只对正常的行为是怎样进行分享。
学习思维:
- 仁义礼智信中的“礼”的含义:除对人行礼外,还有着通过礼仪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协调人际关系使用其和睦,倡导人际要礼貌使社会文明的重要涵义。
- 在企业做管理,做营销,要明晰什么是礼仪,什么是行贿受贿。而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思考:你的行动的出发点是什么,行为结果带来的后果对企业如何,对客户如何,对自己如何。这是企业判定你功过的前提。
本文内容: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觉得非正常劳动所得,就是非法所得。但事实是,有时这些东西只是生活的一种需要,是一种仪式。
我想,诸君走亲访友,是不是都是空着手去的?
显然不会,诸如水果之类的不算付钱的东西,还是要提一点的吧。可以空手走,但往往不会空手上门。这不是不能,而是一种尊重。
一、做公关中的“礼”到底是回扣还是贿赂?
在现今的企业管理中,时常会陷入一种灵魂的拷问。特别是对于营销工作,更是需要在管理进行明确。所以现在的很多企业有着公关营销、关系营销等词。
而在公关、关系等的行为中,如何让对方感受到诚意?
这不是只靠你走得勤就行了的。
要知道最好的关系(人脉)一定是相互得利,才能让关系长久。当然这里的经营关系,决不是指走违法犯罪的道路来经营的关系与人脉。
而是靠的礼。
在我们中国有着仁义礼智信的传统文化,也是曾经的一种治国策略。即先圣所说的:治大国若烹小鲜。不能过头,也不能缺位。这其中包含中对人性与社会关系的思考,就包含了“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道理。
而在今天的司法中,其实同样有着这样的人情关系礼义道德的观念在其中。也是我们常说的法不外人情的具体显现。
在国家法规中,对于回扣、贿赂是否犯罪都有着一定的规定。其标准基本是在累计一万元为基本点来探讨。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的相互往来,在价值不大的情况下,如果不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非法利益)”的行为,都会默认为是正常的关系维护。
这在国家法规中对于行贿受贿进行限制、禁止性规定时,时刻都在强调其礼送出发点是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非法利益。这就是对生活的一种维护与认同——人情往来是需要相互尊重的,而尊重的表现之一就是互赠。
回到企业员工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又应该怎样让员工来进行经营?
企业员工在与客户进行业务沟通的时候,是否需要进行关系的维护。应该怎样维护,有着什么样的权限。这其实都需要企业在员工行为准则或者在企业的相关公关管理制度中进行明确。给大家一个明确的应知应会禁止竞业的东西。
否则,如果你猛然来一个与凡人认知的苟求标准不相符就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那就是随时在给员工挖坑了。
当然,很多时候企业没有这样的规定,而员工同样没有这样的认识。只是有时一较真却发现,这与字面意思,与人间习俗有所违背(礼仪也成了回扣)。
ok。
谁能辩得清,有苦说不出。
而话题中的情景,说不定就是这种情况。确实拿了客户的一定回馈,确实是非法所得。因此说不起话。
因此,在这里就需要搞清楚:这种所得是否是客户为了从员工这里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送给他的。
即:客户的行为到底是正常的礼仪往来,还是为了损害企业的利益?
不要有一丁点的好处,没有落到企业身上,没有落到你个人的身上,就以为那个人得了多大的好处,就给别人扣了“吃回扣、受贿”的大帽子。
再次表明:并不是鼓励回扣、行贿。而是鼓励双方从多赢角度出发,双方互相尊重,正常巩固多方关系。
二、要正确认识一下什么是回扣,什么是行贿受贿。
在做行为方向的规定与建议时,我们应该要明白一些关系人脉经营中的概念。
而礼仪与互赠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
无论是企业给相关部门人员送与伴手礼,企业的产品模型、试用品等都有可能被冠上回扣、行贿等的帽子。
所以,在相关规定中,我们必须要对这样的礼尚往来的出发点进行确立——是为企业、为客户带来品牌建设的一种正常的沟通和礼仪。这其中一定要对额度进行规定。不要是大宗,不要太过值钱。礼就是礼,是一种正常正当的无利益纠葛的尊重表达。
什么是回扣?
回扣,俗指双方之间有非自己个人的经济、物资往来时,在一方收到对应的物资、款项后,退回对应的物资、款项中的一部分(或等同价值的一部分)。
在这里一定要注意,其中的对应其实是一种比例。即双方在行为之前就已经定好的、非正常的、不让对应物资款项本方的一种按比例的截取。是有伤该方利益的一种行为。
如,造句:你如果按这个价给我,你回去也说得过去,我还给你几个点的回扣。
这就是本来可以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利益,你却为自己有一点小利。让企业可得的利益成为了对方的利益与你自己的利益。
行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非法利益),给予有关工作人员财物的,是为行贿。
这种行为一定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动的。何谓正当与不正当,是以法制规章为准、以世俗人情道德观念等进行评定的。
受贿:与上述行贿的概念差不多。因为拥有一些权责,而收取对方为谋不正当利益而送出的东西的行为。一样的取决于其送出行为的出发点。
三、对于不遵章守纪与违法行为的通报是否侵犯名誉权?
首先: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鼓励公民进行检举、通报、警示、制止。
所以如果该人的行为确实是达到了违法犯罪的程度,是完全可以四方通报的。毕竟这样的行为有着较大的伤害性。
其次:对于过失性较小的违纪行为,社会道德鼓励进行相应程度的批评教育,给机会改正。
这就是对于不可原谅,我们要痛打落水狗。对于一般过错要给予机会,毕竟人非圣贤,谁能无错。而不能因有一点问题,就一棒打死。这样的至察,只能让社会陷入一种恐慌和自危。
第三:要对自己的管理权限要认清楚。
通报在内部是一种管理行为,而通报公之于社会则是一种处罚行为。对犯罪行为进行通报是一处罚,对警示是一种管理行为。
这就需要我们进行通报时搞清楚,自己拥有的是管理的权利,还是处罚的权利。在内部不伤个人整体名誉,属于内部管理行为。而公之于社会则是处罚行为,对承受人造成诸多伤害,则是一种侵害行为。
所以,要有明证的搞清楚某种行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错误状态,才能是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进行纠正的前提。
而对于本话题中的情况,显然是有着诸多概念上的认识不清,是一种想当然的处理态度。只是由于具体情况我们并不是那么清楚,自然不能过分评价。
小结:
1、做管理,我们一定要清楚细节决定成败。而规矩中的行为就是细节的一个方面。
2、对于员工的管理,我们一定要抱着治病救人的思想去管理,而不是当成敌人去处置。这才是企业长治久安,得以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