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问答社区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高某于2018年6月入职某公司任销售岗,期间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第二份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高某于2022年8月怀孕,2023年5月生产,为高某第三次生育。
2022年12月,公司向高某告发出《返岗通知书》,意为高某自2022年11月1日起未遵循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持续旷工超过14天。2023年1月,公司向高某发出《解除通知书》,写明:高某因个人原因自2022年11月11日至今一直未按要求进行工作考勤打卡,也未向公司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构成旷工,截止2023年1月9日旷工达41天,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故经征求公司工会意见,决定于2023年1月10日解除劳动关系。
高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称其在2022年9月被发现怀孕后,公司未经个人同意进行了不合理调岗,怀孕期间多次加班并且未支付加班费,在休假的时候还让返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