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万能津贴申报开始。
(图源广州日报)
据悉,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万能津贴的标准分别为每年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期均为3年。
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4月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适用范围为已通过遴选的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申报条件是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满1年且在申报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申请人在完成人才遴选1年内提出首次申请;申请人未享受购房补贴。
1.万能津贴为税前补贴,采取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2.万能津贴每年申报1次。自首次申请当年起连续计算,申报周期须连续,不可间断享受。未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申报时段的补贴。
3.已申领购房补贴或全球纳才奖励安家费的人才不得申领万能津贴;已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认定并成功申领住房补贴、人才津贴的人才,按本办法申领万能津贴时须扣除已申领的住房补贴、人才津贴金额;已按《广州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个人扶持办法》(穗开组通〔2016〕29号)成功申领租房补贴、交通补贴、学术交流资助的,按本办法申领万能津贴时须扣除已申领的租房补贴、交通补贴、学术交流资助金额直至扣完为零。
4.审核单位将不定时核查人才工作情况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若存在违反万能津贴发放条件的,审核单位有权终止发放万能津贴。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