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世东
出勤的公平计算,在于算法的合情理
——要正确合理法规数据
番外语:生活中在公平在于合情理
时常说法不外人情。而在企业薪酬计算中对于出勤来说,其实同样也是法不外人情。这里的人情说的就是一个合理。就如996.icu一样,你愿意参加了996,所以你可以挣得比别人更多的报酬,因为你用了更多的时间与身体去换取劳动成果,所以身体自然有更多的提前消耗。自然是公平的,有得就有失。
而在出勤与薪酬上同样讲一个内在的公平性。
何谓公平?
在企业管理上不能将责任、义务、报酬、福利等放在天平上去称,唯一可以衡量的就是合理性。因此,如果是合乎情理道德的分配,基本就算是公平。
啥叫合理?
字典上说叫合乎道理或事理。而要想一些事情或分配合理。则都是在曾经不合理的基础上,让人能基本同意接受,其中的委屈心理较少,则算合理。
回话题:薪酬既要参考国家标准也要合乎情理
对于有关假期放假与假勤法的内容,在2017年有关“元月份双/单休人员应出勤天数及计薪日怎么算?”的话题讨论中,我于《》一文中对于假别与计算说得较细,有兴趣者,可点击进入参阅。
今天本文对于在有假勤的薪酬计算,从情与理的角度与大家进行讨论。
一、劳动法规的制度天数要的是一种态度
作为hr都应该知道在劳动法规里面有一个月计薪日21.75天与月制度工作日20.83天。这两个数据也是指导企业对于员工的加班、假别等的薪酬的计算的基础。
对于这两个计薪的月别数据,在我看来,其实是法规要求企业对于处于鱼肉一方员工的一种态度——宽容。不错就是宽容员工。要求企业在对员工薪酬进行核算的时候,要从宽泛的、有利于员工方面去核算。
1、正确理解两个月别天数。
◆20.83 是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主要作为计算异勤天数。
是按年365天去除法定假日(11天)、休息日(104天)后的年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得来。而工作时数就是由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的标准核算得来。
这个数据20.83天的主要作用是用以核算天数。
即:核算加班天数、病假、医疗期等的天数。
在法规中有一个并不明文约定的用途。那就是用20.83天作为加班的薪酬核算基础天数。
所以,在核算加班天数时,往往以自然工作日进行核算。而对于假别天数,有的地方却以满20.83天为一个月(其中刨除休息日、节假日)。如:满20.83天为医疗期满一个月。
◆21.75是月平均计薪日。——主要用作核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
是按365天只剔除休息日,含有法定假日11天(这11天是要计薪的)计算得来的。即(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以此来以月度平均工资核算日均工资或者按每天8小时核算出小时工资。
在有加班、缺勤时进行使用。
但在法规意图中,却主要是用作缺勤时的扣薪核算天数。而不是加班时的日或时薪酬数。
2、企业法规理解、薪酬制度不一,导致执行不统一。
事实上在绝大部分的企业在进行有缺勤、加班情况下的薪酬时,都并未将此进行一个定性。
这是两个方面原因:
一是劳动法规并无统一的规定以何为薪酬基数作为事实核算的基数。
其中一是薪酬。一般薪酬中都含有变动部分,如果在劳动合同上明确了薪酬数据的还好办。但一般在合同上,大部分hr都会埋下伏笔,所以在平时又明显不行。
而如果以工资表上的薪酬项目来,在我们国家劳动法规及其他有的法规本就不够统一。而鉴于财务的更权威性大部分都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上的栏目来认定。
因此:
一般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在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一般都会以实际领取的薪酬为准。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是严格以法规制度天数进行计算有时会出现矛盾情况。
由于每个月的自然天数却并不完全相同。有2月、单双月份等的相差1天、甚至两三天的情况。
如果我都按20.83天或21.75天去计算,则有会象康道贵老师文章里说的一样,会出现员工薪酬多出或倒欠的情况。
即:一个人如果应出勤23天。但实际出勤1天缺勤22天;或实际出勤22天,缺勤1天。
如果按计薪天数21.75就会出现其应得薪酬比标准多或有倒欠的情况。
因此,我们应该明白这两个月工作日20.83天,与月计薪日21.75天。是代表的一种态度。而不是要求我们每个的薪酬真的以此进行核算。
二、企业执行中合情理的薪酬算法应该如何设置。
1、作息制度的执行需要的是劳资双方的明确约定与事前认可。
正如我在开篇说的一样,凡事要讲究个情二字。
对于法规规定,我们应该要认识。但对于企业的制度规定,我们也必须要尊重。正如现在的企业作息制度有的996,有的6天制,有的大小周。
按劳动法规规定原则上只要没有超出工作时限的标准,就毫无问题。但事实上,有几家企业严格按时间、薪酬标准完全合规执行了?
但为什么企业同样没有出现那么多的劳动仲裁什么的?
其实就是一个愿打与愿挨。再说明白点,就是你入门之初,就同意了那个工作作息制度。
既然认可,那就是你与企业之间的情理。这样的合乎情理,也许在法规上有所偏差,但在生活中却能获得双方的理解。
2、通常合理的出勤与薪酬核算是按实际薪酬与实际出勤天数直接对接的。
一是缺勤核算。
本月出全勤后你的应得薪酬是多少。那么你缺勤的时候就应该以此为基数,扣除多少。
如:月薪2000元。应出全勤20天。则每天应为100元。缺乏多少天扣多少天。
二是加班核算。
有加班,一般情况按工作日延时加点加班按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是200%,法定假日加班是300%。
但这里的工作日、休息日除法定节日外,应按企业的规定来执行。如果六天制的那么周六,就不要说什么加班了。
而企业统一在周二休息的,如果那天大家休息,你一个人上班。那也是要按休息日来进行加班计算的。
三是假日跨月。
如果出现假期跨月的,那么就按企业制度规定的制度月进行核算。如果是同步于自然月的,那跨月的。同样应该以自然月进行分割在两个月进行核算。
小结:
1、以时间换费用空间。其实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均衡或管理中的平衡艺术。而在休息与出勤的核算中,有时实在不好核算的。如薪酬中有如绩效等变动的,往往对于那些准备要累计以作调休来安排冲抵加班,却又最后未进行的。往往都会直接以平时加班薪酬进行核算计发。
2、法定假日中的延时加班。如果在法定或休息日加班时,又超出正常工作时间造成在法定假日中的延时加班。又该如何算呢?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129楼
按21.75计算
128楼
按21.75计算
127楼
不满勤工资=当月满勤实发工资/21.75当月实际出勤天数21.75/当月计薪天数
126楼 进击的风信子17072108
谢谢分享
125楼 karl49985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请知悉。、
124楼 优忒毗88632
是不错。
123楼 海尔兄弟56646
有意思的分享。讨论多。
122楼 遇春37158
要不请假,在公司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缺一天就扣一天的工资,按实际月份的自然天数算就是了.
121楼 高达85725
打卡学习了。收藏的比点赞的多多了,评论都要多。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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