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聚焦民营企业人社服务需求,紧扣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题主线,用心用情为企服务,千方百计助企解忧,全力以赴促企发展。
强化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集聚优质资源,做强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发挥职工培训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高技能人才培优项目,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畅通评价渠道,服务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支持民营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建立职称申报兜底保障机制,建立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
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活力。推动企业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鼓励民营企业职工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保障
集成政策合力,加强民营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实施就业动能培育专项计划,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加大就业创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力度,提高惠企政策经办服务效能。
提升服务质效,加强民营企业招聘用工保障。做优“人社服务专员”助企发展品牌,做强“龙字号”劳务品牌,做精“就业暖民心”求职招聘便民行动,形成助企发展工作合力。
优化服务供给,加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打造“创响龙江”创业服务品牌,支持孵化载体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展示交流等推进活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强化和谐劳动关系基础
开展指导服务,提升民营企业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编发推广团体标准,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完善机制建设,做好民营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稳慎做好重大敏感争议预警处置工作,强化劳动争议协商和解,加强普法宣传和争议源头治理,加大仲裁调解力度,将更多争议终结在仲裁环节。
提高执法效能,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落实“轻微违法不处罚”和“首违不罚”规定,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稳定预期和公平市场环境。
强化惠企稳岗政策支持
延续实施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民营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创新实施政策,发挥工伤保险降风险作用。适时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工作,化解民营企业工伤事故风险。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dfdt/202403/t20240305_514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