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疫情下,企业如何防控风险?疫情下休假及复工常见问题问答汇总
1. 医学观察/隔离治疗期满或紧急措施结束后仍需停工治疗休息的,工资如何
支付?
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及休假时长,为本人工资的 40%~100%)。
2. 14 天风险管控期间,工资应如何支付?
(1)远程办公的,支付正常工资;
(2)不能远程办公的,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假期,参照假期规定支付工资。
3. “2 12 管控措施”下,工资应如何支付?
(1)2 天封闭管理:支付正常工资。
(2)12 天社区严格管理:远程办公的,支付正常工资。不能远程办公的,
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可以正常到岗工作,或与员工协商安排带薪年休假或福
利假或调休。
4. 出差员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岗,工资如何支付?
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资。
5. 员工因私前往外地出现疫情导致不能及时返岗,工资应如何支付?
(1)远程办公的,支付正常工资。
(2)不能远程办公的: 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
等假期,参照假期规定支付工资;用完假期仍不能返岗的,应与员工协商参照停
产停业期间标准支付工资。
6. 用人单位停产停业,工资如何支付?
(1)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正常支付工资。
(2)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双方约定,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7.对于集中隔离收治的员工,其工资应如何支付?
(1)隔离期间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
(2)隔离期结束后,对于仍需停止劳动进行治疗的员工,公司应当按医疗
期的有关规定支付其劳动报酬。
8.员工被确诊感染新冠,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费用?
如公司已经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则公司对于需要集中隔离收治
的员工无再需支付医疗费用。
9.企业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
餐补贴等部分构成,用人单位此间是否可以仅发放基本工资?
(1)用人单位应根据各类薪资的发放条件来区别处理,基本工资、岗位工
资,和员工出勤、用工形式无关的固定薪资,居家办公期间,企业仍应正常发放;
(2)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等因居家办公不实际发生的费用,居家
办公期间可停止发放;
(3)绩效工资则应当区分评价标准,如果绩效工资和员工业绩产出直接挂
钩,即使是疫情期间,也应根据员工业绩产出来决定发放与否和发放金额。
10.试用期内员工已经收到录用通知书,上岗前被隔离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
用人单位可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否。即使是试用期内员工,遭遇疫情管控措施无法正常到岗的,用人单位不
能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另,用人单位可尝试与员工协商变
更到岗时间或者转为居家办公。到岗时间顺延的,则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无需支
付薪资;转为居家办公的,则应正常支付试用期工资。
11.新冠疫情期间,青少年艺术培训、餐饮、住宿等企业等,因遭遇疫情被政府
部门责令停止或者限制营业,经营困难的,可否降低员工薪资或迟延发放薪资?
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薪资或者迟延发放薪资,应当和工会、职工代表等协商
一致后方可操作。对不具备条件协商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企业,建议根据上海市
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照劳动合同
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在上
海市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2.用人单位可否以疫情停工,构成不可抗力为由不发放薪资?
不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
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 号)第(一)条规定:
“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
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因此,受疫情影响的
民事合同主体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但劳动合同主体则不适用并不得因此中
止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发放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