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深圳,公司目前在做薪酬改革,实行大小周加工厂人员单休制,工资结构拆分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管理津贴 固定加班费 保密工资 绩效工资,现在关于固定加班费的问题产生了争议。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固定工资 绩效的金额,那么在做薪资确认单时,固定加班费是可以按照基本工资2360核算,还是总工资去掉绩效工资的基数核算?求各位大神解答,不胜感激。
2024-04-30 08:59 6楼
薪酬改革的时候,就应该明确工资核算方式,考虑到后期出现的问题
一休哥85496 2024-04-30 15:55
美坤老师 2024-04-27 17:21 5楼
美坤老师 2024-04-27 17:32
美坤老师 2024-04-27 18:25
一休哥85496 2024-04-30 15:56
bob1111 2024-04-26 17:05 4楼
支持前边几楼的建议。但个人担心,原劳动合同文本中已经就工资结构进行了约定,现在公司做的结构拆分其实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员工不同意,那么公司怎么办啊。
且,工资结构拆分成多个项目后,每个薪酬项目都是有自己的计发条件的,也变相的增加了员工拿到全额工资的难度,大白话就是--变相扣减了工资。
工资结构拆分时,建议优先补偿-规避法定各项福利,再考虑其他补贴、津贴。另,保密工资的意义不大,不同于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一休哥85496 2024-04-30 15:57
一休哥85496 2024-04-30 15:58
bob1111 2024-04-30 17:40
2024-04-26 14:28 3楼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