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进一步提高湖北博士后制度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厚植人才优势。
6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若干措施》。
来鄂留鄂可享日常经费保障、安家生活补贴
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副厅长王伟雄介绍,《若干措施》按照“资助全覆盖、培养全链条、力量全整合、政策走前列”的总体思路,提出19条措施,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有较大突破。
在引进博士后人才方面,围绕建强载体,发放博士后平台建设补助和对优秀平台予以奖励;围绕调动设站单位积极性,对新进站博士后全员给予日常经费保障,补助标准20万元/人;围绕吸引优秀博士进站,实施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每年引进10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优秀博士进站,每人资助40万元。
在支持博士后出成果和创业方面,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每年支持300名左右在站博士后从事创新研究,a档标准18万元/人,b档标准9万/人,每个“揭榜领题”项目资助5万至30万元。同时,加强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支持,搭建博士后创新创业支持平台。
在吸引出站博士后留鄂来鄂方面,实施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每年择优评选100名左右当年出站留鄂优秀博士后,资助标准15万元/人;实施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每3年遴选10人,资助标准为30万元/人。对来鄂留鄂博士后发放安家生活补贴,补助标准为30万元/人。此外,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上予以倾斜,还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纳入省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对博士后人才子女入学、住房保障,也制定了优待政策。
支持博士后人才在重大项目中挑大梁、当主角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詹勇表示,省委人才办将以落实《若干措施》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将政策执行情况作为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提升政策落地率。依托“楚天英才计划”,开辟优秀博士后人才入选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直通渠道,在省“科技创新团队”“医疗卫生人才”“卓越工程师”等项目中,加大对博士后人才的支持力度,多让他们挑大梁、当主角。此外,还将发挥各级人才中心、人才集团作用,用好“湖北人才周”“人才服务月”“楚才卡”等载体,积极协调解决博士后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需求。
省教育厅副厅长戴伟表示,该厅将推荐新设立一批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的培育对象;把高校博士后引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纳入省属高校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一流学科建设考核;指导高校为博士后人才提供优越的工作、生活、科研条件,解决好博士后子女就读入学问题;指导高校建立健全博士后留校机制,遴选优秀博士后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支持博士后在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
我省博士后培养人均投入在中部省份位居前列
我省各级财政对博士后人才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和投入。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刘成安表示,该厅会同人社等部门研究建立了博士后“站前引进、站中培养、出站支持”的全链条、全流程支持保障政策,对博士后工作的直接投入从2019年的384万元增加到2024年的2亿元。通过建立省与市县分担机制,全省各级财政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预计可逐步增加到4亿元。同时,还探索设立省级博士后创业基金,预计博士后培养人均投入在中部省份位居前列。
省科技厅副厅长杜耘表示,该厅将博士后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专项重点支持,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拟立项541项,占总立项数的50.4%。同时,将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考核指标。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专项,每年支持100名拥有创新成果的青年人才带领团队到产业一线开展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在湖北创新创业大赛中增加博士后专场,支持博士后科研成果在湖北转化落地,并给予相应的创业启动资助。
(原标题:湖北日报: 我省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对博士后人才资助全覆盖、培养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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