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顶格落实国家政策,推出减负担、稳岗位、提技能、保生活等一系列惠企利民举措,助力支持经营主体纾困解难、稳岗扩岗,助力参保人员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帮助失业人员缓解生活困难,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在减负担方面,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
在稳岗位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底,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严重失信参保单位、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享受此政策。
在提升技能方面,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至2024年底,对参保缴费1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在生活保障方面,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切实防范基金风险,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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