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优化市重点科研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面向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建立企业、最终用户、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深度参与的科研需求征集凝练机制,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对企业承担的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市本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采用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且实际支付金额达300万元的单个横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视同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支持央企、省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知名跨国公司等在杭设立研发总部,对新引进的年研发投入额达1000万元的研发总部,按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鼓励外商在杭依法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外资研发中心,按实到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按不超过其年度新增研发投入额的6%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9gm5hmz5n0kgwdakfqle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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