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间,招商银行发布监事会决议公告称,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12月1日,招商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招行曾在今年3月公布的2022年年报中披露,为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该行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2022年,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
2021年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在8种情况下,银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要被追回。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在今年3月24日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文章中,原银保监会表示,持续开展薪酬延期支付情况现场检查和评估。截至当时,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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