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我司装配车间一名女工因操作不慎,伤到了左手指,行政部(人事部与行政部分开的)第一时间安排一名同事陪同,去骨科医院治疗,诊断开放性损伤。第二天员工自己去医院复查,诊断指骨骨折。
后续该名员工就莫名其妙想要赔偿之类,也不配合给资料进行工伤申报与伤残鉴定。
9月20日左右,行政经理与一名人事专员陪同该员工去市民之家递交工伤申请等材料。不知道她俩哪里出了情况,现得知该案子,属于个人申报工伤。(领导对此表示不满)
现在该名员工就只去医院开病假条,然后钉钉通知人事专员报病假。
现在,上级领导估计不想看到这样的局面,担心员工一直开病假条。国庆节前领导找该员工谈话,意思是让员工节后来上班,安排轻便的活干,不批病假。不来上班就按旷工处理。
目前该员工依旧是医院开病假条,不上班报到,领导很生气,要我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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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意见是毕竟骨折是既定事实,那么目前来看,病假要批(避免出现员工执意认为是公司原因造成病情恶化),工伤期间工资只能照发(目前该员工很难沟通,谈的空间不大)。按伤情,预计得发2-3个月的薪资。
另外,该员工复查需机灵点的同事陪同(或者我本人去),把关门诊医生开病假。
其他,按正常流程走。各位同行,大家给我支支招,这样很难说服领导。。。
红掌和火鹤 2023-11-27 14:48 15楼
按领导的意思先做,他考虑的角度或者获取的信息肯定比员工多,出了问题,自然由领导挡着,领导都找员工谈话了,你为何还要说服领导呢?
严寒下的红梅 2023-10-08 20:55 14楼
员工属工伤的,应按工伤流程走,无论领导是否愿意,都是避免不了责任。如果领导不愿意按工伤处理的,尽量与员工协商吧。
425534083 2023-10-07 16:59 13楼
个人申报实际就是后面需要单位负责。与当地社保机构咨询是否可以走达内申报流程。
杉猫 2023-10-07 12:03 12楼
来学习。
飚哥 2023-10-07 10:25 11楼
什么叫个人申报工伤?如果单位对此有异议,可以重新发起的,单位可以代替员工申报,伤者不一定非要去现场
大漠流沙 2023-10-07 08:52 10楼
首次治病出了严重问题。去骨科医院治疗时没有拍片,直接出了个开放性损伤,是把伤者当成傻子啊。后来被诊断为骨折。那就是说首次治疗就准备去忽悠员工的,可惜没有忽悠成功?
那后面的员工不再信任公司就显而易见了。作为办事人员来说,无法获得上级认可,无法获得员工信任,这两点就决定了无法办好事情了。现在的问题不是怎么去解决事情,而是怎么获得他人的信任。
老老实实做事即可,不要太多花花,否则路会越走越绝的。
怀仁 2023-10-06 22:07 9楼
【1】工伤申报类型:单位申报期限不是30天以内吗?怎么搞成个人申报的?这个查清楚,不然单位很头疼。
【2】病假长短:这是问题的关键,其实这个长短是可以把控的。找下医院的医生,问下为什么两次的诊断结果不一样,表达一些企业的难处,让医生权衡一下,在不影响治疗结果的前提下,适当减少些病假时间
【3】员工索要赔偿:这是一切问题的原因,找下员工问下她对赔偿的看法,找找有没有可以谈的空间。跟员工讲明,公司也在帮忙做工伤认定,一切会依法处理,让员工宽心。
行hr 2023-10-06 16:35 8楼
1.单位在30天内去提交材料,为何被告知属于个人申报?这个应该可以跟人社局沟通的,因为没过30天;
2.连续两天的诊断结果不一致,可以要求再次复查,这样公司就可以陪同员工再次去检查以确认受伤情况及需要休假的情况;(当场跟医生沟通,避开员工)
3.可以按领导要求的,安排不影响受伤手指的轻便活,要求上班,可以说明如果受影响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员工坚持不倒班,就按旷工处理好了,反正有些情况已成事实,最后该赔的反正要赔,继续让他休息也得发工资,一样都少不了。
王泽强 2023-10-05 08:56 7楼
1、区别:时限不同,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费用支付渠道不同,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申报顺序不同,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2、解决办法:整理相关材料,说明其中对公司的风险,说服领导按工伤待遇给予病假。
allen1224 2023-10-04 19:33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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