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春招市场热度升温,求职应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来去应聘的,却被骗花钱培训了。培训结束后根本没有给我们安排工作岗位。”近日,去年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林欣(化名)在求职路上陷入“招转培”。
林欣说,去年10月,自己应聘了云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面试官以她技术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岗位为由,提出“只有通过实训才能够留在公司”。最终,她和公司签订了岗前实训合同,并通过对方提供的贷款平台贷款支付了培训费。然而,实训结束后,结果未能如其所愿——对方提供一份不错的工作。
明明是求职上班,最后却变成了花钱培训。经《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求职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打着招聘的旗号,声称可以提供工作或兼职,前提是求职者自费参加他们指定的岗前培训以提升技能。不少求职者为了得到就业机会,支付不菲的培训费甚至不惜贷款,然而到需要提供就业岗位时,却发现竹篮打水一场空。
求职过程中,林欣碰了不少壁。直到接到来自云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面试邀请电话,应聘岗位是“视频剪辑”。面对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再加上面试官的轮番游说,林欣最终下决心和这家公司签订了岗前实训合同。合同表明:甲方按照乙方选择的专业技术方向,为乙方提供实训培训服务,目标是使乙方获得进入企业承担相关专业技术所需的技能、职业素质和相关项目经验。并承诺为乙方提供就业服务并保障其就业。
合同同时表明: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岗位实训培训为等价有偿项目,乙方自愿参加实训培训须承担相应成本。实训时长在2.5个月至3个月左右,金额为24900元。
24900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刚毕业的林欣无力承担。她扫了二维码贷款支付后才发现,每月需要还款1286元,共24期,合计为30864元。
然而,实训结束后,当林欣和其他新人满怀信心准备上岗时,公司却完全不提安排工作的事,去问反而让林欣他们自己去找工作。
还没就业就得支付一笔不菲的培训费,为何有不少求职者深陷“招转培”陷阱?
分析“招转培”套路,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发现,这些求职者大多存在以下共同点:投递简历的工作岗位门槛相对较低;本身的条件不太符合求职岗位;对某个行业了解不深,但想进入该行业;初入职场或进入职场不久;技能水平偏低等。
“从形式上看,众多受害者都和涉案单位签订了所谓的书面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似乎是很典型的民事案件,但受害者因为缺乏法律知识等问题,想依法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现实难度较大。”常莎说,目前,上海、北京等地法院都有类似判决,对部分“招转培”“培训贷”行为以“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常莎还分析说,“招转培”“培训贷”涉及刑法、民法、行政法调整下的法律关系。从受害者遭遇看,用工、培训、贷款等内容涉及劳动管理、教育管理、金融管理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这也一定程度导致了维权难,受害者向单一部门反映,效果可能难以令人满意。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看来,“培训贷”陷阱持续存在,暴露出监督管理还有漏洞。他建议打造多部门协同执法的监管机制,对开展“培训贷”的机构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净化网络招聘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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