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工程管理,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出台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全程监管等6章42条规定,推动全社会各领域依法保障农民工不再担“薪”忧“酬”。
推动制度与实践融合。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推动工资保障机制落实。创新实施支付担保制度。提出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替代工程款支付担保函件,解决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操作难的问题。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明确规定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具体结算程序,避免因结算不及时产生欠薪问题。全域实施实名制管理。将承担临时任务农民工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对交通、水利等无法实施封闭式管理项目,创新采取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社保卡考勤等方式,实现电子考勤全覆盖。
推动监管与创新突破。通过加强监管,创新举措,推动政府工程项目合规管理。实行全程数字监管。依托宿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监测;要求开户银行加强对人工费用拨付监督,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的,自动将预警信息推送至监控预警系统。创新总包履约评价。将贯彻落实工资保障制度情况纳入施工总承包履约评价范围,通过信用分类监管、诚信等级评价、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口。推广社保卡直发工资。新开工政府工程原则上执行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推动农民工工资卡库建设。
推动惩处与服务并进。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主体实施处理处罚的13种具体情形,加大震慑力度。对政府工程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形,依法追究责任。优化服务水平。全面实行房屋建筑、市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在线办理,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建设运行宿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实现对全市351个在建项目全域监控,已在195个在建项目推行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卡2.1万张工资超6亿元。全市313家项目企业通过保函保单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企业减轻现金压力超过1.5亿元。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dfdt/202401/t20240105_511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