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公积金缴存地在外地,想在济南购房贷款,需出具哪些异地贷款的证明材料?怎么办理?
答:您好!您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出示电子码即“亮码可办”,实时在线开具异地贷款所需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其可替代《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和《职工缴存证明》使用。
2.问:我所在的缴存城市尚未开通“亮码可办”业务,怎么办?
答:未开通“亮码可办”的城市仍可通过“跨省通办”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3.问:“亮码可办”的电子码如何生成?
答:“亮码可办”办理流程:可通过登陆“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选择要开具的中心名称,点击“提交”按钮并通过人脸识别后生成电子码。
4.问:“亮码可办”生成电子码后如何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答:您可直接向受理地公积金中心出示“电子码”,中心工作人员可通过“电子码”查询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持此表去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即可。
5.问:“亮码可办”的电子码是否有时效?
答:电子码为临时码,被查验后即失效。如未查验,“电子码”于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下次使用时可再次实时申请。
6.问:“亮码可办”的电子码是否可代办?
答:电子码具有时效性,需要缴存人刷脸授权,只能本人申领。
7.问:我在济南公积金中心pg电子官方网址入口官网上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已过两个月的有效期,请问如何再次出具此证明?
答:如《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已过期,需先办理撤销后才可再次打印。证明可通过以下方式撤销:1.可以让受理贷款中心填写好“不予贷款”的证明回执,我中心见到回执后即办理撤销手续,可再次通过济南公积金中心pg电子官方网址入口官网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如证明已丢失,可拨打0531-12345说明情况,我中心核实情况属实且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确未贷款的话,即可办理撤销手续,可再次通过我中心pg电子官方网址入口官网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8.问:我在济南公积金中心网厅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但没打印成功怎么办?
答:当日未打印成功的可在当日24点前多次打印,且输入内容需与之前保持一致。如其他时间再次打印,需先撤销该证明后才可再次打印。
9.问:我不想办理异地贷款了,本人目前在贷款受理地,如何撤销济南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答:本人可持身份证在贷款受理地公积金中心通过“跨省通办”业务申请办理撤销异地证明即可。
10.问:《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是否可以用手机操作打印?
答:目前暂不支持手机打印。可用电脑登陆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pg电子官方网址入口官网操作打印该证明。
文章来源: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链接:http://gjj.jinan.gov.cn/art/2023/12/13/art_65560_4751386.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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