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发现员工不好的行为时,应该及时建立防范的制度,宣传颁布后,对再次犯错的员工则可以根据制度处理了,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错误,企业不应该跟员工再秋后算账。
今天这个话题案例中所说的这种现象,大多数会发生在小微型企业或者初创期企业当中,在稍微成熟一点的企业中是不会发生这种事的,因为它们早就已经建立好了一套规范的奖惩机制,正常是不会发生类似案例中的这些现象而无规可依的。
对于这类事项,我个人的观点是:发现员工有不好的行为,应及时建立防范的制度,宣传颁布后,对再次犯错的员工则可以根据制度处理了,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错误,企业不应该跟员工再秋后算账。
但也不是对所有违规的事情我们没有制度就都不能处理的。比如说员工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例如被拘役、被判刑等,公司是可以跟违法的员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再比如说如果员工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且公司也能证明这样的损失时,公司也是可以和违规员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对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即使你们公司没有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可以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
但是对于一般的错误,如果你们企业并没有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样的话,即使你的员工犯错了,那你也是缺乏处理依据的,你所能做的事情,只能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然后再将你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记得之前曾经遇到过一家企业跟我聊起过,他们公司因为业务发展的比较迅速,一直都没有花心思在流程完善、制度建设等规范管理的事情上。后来,公司发生了一件让他比较无语的事情,他的企业有一个基层员工,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但就是因为公司成立不久,管理者们都将心思放在业务的拓展上,制度建设也非常不完善,在过了两年之后,这位员工自觉已经成为公司的老人,于是便摆起了老资格,经常迟到早退,甚至隔三差五的旷工,而且都没有办理相关的请假等手续,后来公司便给这位员工发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以其违反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为由,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不赔偿任何经济补偿金。于是,该员工一纸诉状将公司起诉到了仲裁委员会,理由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两倍补偿金。
后经过仲裁审理裁决,虽然该员工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从正常道理来讲也符合违纪的情形,但问题就在于企业并没有对迟到早退等现象形成正式文本的规章制度,对这些违规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也没有对员工履行告知和培训的责任,所以认定企业的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依据,其需要向该员工支付违法解除的双倍赔偿金。
当企业老板在向我描述的时候,最被他懊悔的其实并不是赔出去的双倍赔偿金,而是明明是员工犯的错,为什么最后反倒成了公司的问题。
所以,由此可见,对企业而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何等的重要,一个制度处于健全状态的企业,不管是对员工,还是对企业,它都是利好的。企业对员工有制度约束,员工的利益也更有保障,企业的经营、生产秩序也才能更有序地进行,但要注意的是,你所制定的制度要经过工会,员工代表同意,并向全员公示过才是有效的,也就是流程也要合法合规。
因此,对于话题案例中的这位小伙伴所问的“我要怎样做才能顺利宣导落地新政策,并安抚好这位员工的情绪”这个问题,我给出建议就是像开头说的那样:当发现员工不好的行为时,应及时建立防范的制度,宣传颁布后,对再次犯错的员工则可以根据制度处理了,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错误,企业不应该跟员工再秋后算账,这个就当作企业在规范管理的路上交的学费吧,否则,企业永远也不会把规范化、制度化当作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来做的。
至于后半个问题“安抚好这位员工的情绪”,如果企业做到了我说的既往不咎、再犯不恕的话,所谓的“如何安抚”自然也就不是什么事情了。
12楼
学习啦!
11楼
谢谢老师的分享!
10楼
很多时候,这种事情的处理看情商。
9楼
打卡学习
8楼
既往不咎,再犯不恕。点题了
7楼
公司成长路上总要交学费,这个说的太对了。
6楼 wlord
这个政策确实是不实施好一些。
5楼
打卡
4楼
打卡
3楼
同意老师说的,不要秋后算账。
2楼
新成立的公司,或者是中小企业,很多制度都是不完善的,对员工不好或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员工一告一个准。
1楼 大卡
lhyx胡许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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