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
加大总部型企业支持力度。对通过本市各类总部型企业认定的在线新经济企业,可按照规定纳入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重点扶持用人单位,在人才居留和出入境、跨境人民币业务、跨境物流、数据流通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支持总部型企业争创“中国互联网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全国电子信息竞争力百强”等荣誉称号。将符合条件的总部型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本市重大工程项目保障机制,在规划调整和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方面依法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海关)
打造灵活就业服务新模式。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容创作、创意设计、直播电商等在线新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申办各类经营主体,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经营主体登记、涉税事项、从业保障等业务集约化办理。在市级在线新经济生态园开展试点,支持在线新经济平台、第三方服务企业为在线新经济平台内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本文来源节选自上海人民政府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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