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的《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适用对象是什么?
指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号)文件附录列举的第一、二、三、四、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具体以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向我中心提供的最新“高层次人才”名单为准。
高层次人才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必须作为贷款主借款人。
二、《通知》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40万的1.5倍,即为60万元;如今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也作相应调整。
三、《通知》关于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最多可享受一次如何理解?
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享受“连续缴存6个月(含)至12个月(不含)”或“贷款额度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之一的,即视为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高层次人才个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在我市可以享受一次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暂不受理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供正常贷款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高层次人才还需提交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
文章来源: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zfgjj.guilin.gov.cn/zcfg/zcjd//202205/t20220513_2269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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