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单位如果不能依法正规使用员工,那么,潜在骗薪者就难以防范与杜绝,本身无法洁身自好,可以从“追求业绩”和“时间长度”两大方面来限制,这是比较务实的做法了。
都不正规,那就“业绩”为王
真正做到防范或杜绝骗薪者/行为或现象,是不太可能的。以与想办法去防范,不如好好追求“业绩”,有了业绩,即使是骗,又何妨。所以,对潜在骗薪者,我是这样分析的:
1,你都不正规,人家肯定钻空子
看看报道的几个关键词:不坐班、不要求买社保、每天跑客户、零成交、短时间内频繁更换公司……,从这些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感知到:
这样的用人单位,不管从合情合理,还是劳动法相关规定,其做法都显得不正规,无法在台面上示人,也就是单位对这样的“员工”是松散型使用,还谈不上管理,即使是“零业绩”,单位也需要按照自己的承诺给其发工资,虽然工资不高,甚至很低,但还得发,哪怕只发两三个月,发现这样的“员工”业绩不好,劝退也容易,但白白支付几个月工资,哪怕不是很多,于公司来讲,毕竟没有带来业绩,可能公司也没有付出专业或专门的培训,似乎也亏不是太多,如果不支付,被仲裁的话,可能还要支付更多,比如“补偿金或更高的工资”等。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或者这样的用人心理/想法,被某些求职者瞧准,由于不买社保、不签合同,加上一般的公司是难以了解到其他公司是否录用了某人,于是乎,同一求职者,同时在多家单位这样“潜在”上班的机会就出现了,特别是那些规模小的民企/私企,本身自己就不少做法不正规,又怎么理直气壮地要求求职者这样那样呢。
不说同时在十家八家单位挂着“上班”,但找上三五家单位是完全可以的,每家单位销售岗位底薪三四千的话,每月不出单就拿到上万的工资,是完全可能的,离开这家,到那家,就这样的东走西跳,混上个几年,也会有一些收入的,如果底薪高一点,或者某些单位容忍度更高多干几个月的话,或者多找上几家单位,收入就会呈上升趋势的。
只要用人单位一直存在“不正规或者想节省某些人力成本”的想法,求职者就一定还有空子可以钻,只是空子大小/多少之分罢了。
2,搞兼职,也是难以杜绝的
针对这种潜在骗薪的行为,有的朋友可能会想到采取兼职或签劳务协议的办法,甚至搞合作协议,谈好怎么分成等。这样做,也是难以杜绝的,这是因为:
兼职或劳务协议或合作协议,都需要有相对规范的协议或合同,提成/分红条件就必须得有,单位还需要冒“如果仲裁时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就会承担更多的责任,付出更大的费用,与正规的劳动合同区别不大,这样,员工的工资/福利/社金等都会得到更多,这是用人单位或管理人员希望看到的吗?即使员工同时是零业绩或零产出,甚至是三五个月都如此,仍然少不了单位的责任承担。
与其这样,一些单位或管理者干脆就会大胆的采取本案的做法,还不用承担那么多风险和责任,反正都是有一定责任,不如只承担少一些的责任,对公司来讲,整体是划算的,特别是在都是“零业绩”的情况下。
只不过搞一定形式意义上的“协议”,就可以一定程度上约束员工同时找n家单位上班的大胆,但对那些胆子更大的,也会依然如旧,特别是明面上不是劳动合同的,或者让他们感受到单位也不太正规时。
3,即使暴露,成本也不高
目前针对潜在骗薪者的处罚成本,是很低的,即使按照民法或相关法规,处理起来有几个很不容易的方面:
一是很难发现。要发现他们的行为,最容易的莫过于税务局或银行了,如果单位走现金,就难以发现,但是,如果只在一家单位待三五个月的话,或者单位采取其他更隐蔽的行为发薪,那就更难发现,毕竟单位也想隐蔽自己的不法用工行为嘛。当然,还有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他们,就是多个用人单位的hr或管理人员在某个偶然的场合聊起某人时,但是,如果人家找的单位不是同行业/同地区呢,都是通过网上联系的,发现的难度就太大了。
二是处理难。如果只是发底薪,每月两三千,待一至三月的话,一般在一万元范围内,如果待的时间更短,可能连立案的标准和条件都达不到,假如主动只按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发薪呢,那就更安全了。即使起诉,按照既得利益退回的话,有告才理的,如果不告的话,是不是就既得了呢,毕竟“家家”都起诉是非常不容易的,万一你起诉他既得利益退回,他反诉你用工不规范,要求按照劳动合同对待时,你有必胜的可能吗。
4,业绩为王,时长来限
与其挖空心思去防范或杜绝,不如紧盯“业绩”,毕竟有了业绩,即使骗点薪,也可以减少付出的,毕竟自己要完全正规,是非常难的,有时还不想正规,既然这样,那样你知我知,想办法“多挣点,少赔点”。
所以,不管坐班与不坐班,始终要求“明确的业绩”,这才是王道,业绩不好,相应的薪水也递减,另外,给予的时长和容忍也要降低,可以只给一个月机会,毕竟不坐班,招聘的想必是“有经验”的人,不能马上出业绩,当然就走人了,甚至可以给予更短的时间,毕竟半月或一周,这样,即使要付薪,也是有限的。
用“业绩”和“时长”两手,可以更好的控制“骗薪”者,或者说,可以让被骗的成本更少。
不知大家有什么防范妙招,学习学习!
2楼 大卡
本篇文章来自秉骏哥李志勇老师的分享。秉骏哥是三茅资历最久的老师之一,已在三茅分享近第12个年头,发布文章2000多篇,且每一篇都是老师的用心写就。很多小伙伴愿意把秉骏哥当作hr攀登路上的先行者。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
1楼 骑士1886
不管坐班与不坐班,始终要求“明确的业绩”,这才是王道,业绩不好,相应的薪水也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