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老刘相信不少上班族都经历过被用人单位罚款的事情吧,上班迟到被罚款,工作失误被罚款,绩效不合格被扣绩效。大家都在想了,公司是老板的,hr都是吃老板饭的,你们hr想罚就罚吧,除了默默忍受,还有啥法子呢?
其实,事情可不是这个样子的,用人单位[罚款]两字本身就是不合理、甚至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国家的公检法部门还是行政执法部门,有什么履行罚款权力呢?即使你们用人单位可以罚款,这罚款能进行国库,能开具国家认可的罚款单吗?肯定不行,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最多也就是打擦边球,使用扣钱、扣款、负激励、赔偿等字眼。
有网友问老刘:
我是一家电商企业的hr,像员工经常弄错上架商品价格事情经常发生,这也导致公司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那么,类似这样情况,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过错,并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hr于情于理应该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罚款文化]要不得
老刘相信不少上班族都经历过被用人单位罚款的事情吧,上班迟到被罚款,工作失误被罚款,绩效不合格被扣绩效。大家都在想了,公司是老板的,hr都是吃老板饭的,你们hr想罚就罚吧,除了默默忍受,还有啥法子呢?
其实,事情可不是这个样子的,用人单位[罚款]两字本身就是不合理、甚至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国家的公检法部门还是行政执法部门,有什么履行罚款权力呢?即使你们用人单位可以罚款,这罚款能进行国库,能开具国家认可的罚款单吗?肯定不行,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最多也就是打擦边球,使用扣钱、扣款、负激励、赔偿等字眼。
一、扣除员工工资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9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z决策、民z管理和民z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既然法律上面有规定和支撑,那么企业的[罚款制度]就不能随意制定,即使像迟到、旷工、早退等这样的违反劳动纪律的扣钱现象,也要形成制度,经过工会或职代会通过,更何况是这种赔偿企业经济损失的案例了。打个比方,贵公司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标错了产品售价,最多也就是承当20%月工资的损失,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忠实和勤勉不能建立在[罚款]之上
不仅仅是电商企业,其他企业这种[罚款文化]也是比比皆是,比如餐饮行业也更是如此。我曾经到过某宇宙发源地的一家食品企业辅导,这家企业就是靠[罚款文化]维持运营管理的,公司设置了三级红线管理,分别是高压红线,一级红线,二级红线。员工只要反红线,一律罚款。
以违反高压红线处罚要求为例,要给予当事人、门店安全责任组、省域安全委员会等相关责任人共处罚2万元/次;如情节严重的,还要另给当事人、门店安全责任组、省域安全委员会等相关责任人绩效直接为c、警告、严重警告、降代职、降职级、撤职等处理(可并处)。
这里的绩效降c就意味着这个月的绩效考核工资归零了,这个企业可是全绩效考核人员,人人头上有把刀,那把刀就叫绩效考核刀,绩效工资约占总工资的80%。换句话说,谁这个月,绩效为c,估计就只能够拿当地最低工资了。关键是,连续2个月拿c,估计就要跟企业说拜拜了。
于是乎,这样的企业蝇营狗苟,老员工熟透了规则,可以在规则里面漫游,出来食品安全大事或者与客人发生争斗,大不了绩效降c,下个月重头再来,又可以回归ab。这可是苦了新员工,一旦降c,很可能一年半载爬不起来,对于新员工得c,可是需要回炉精进的呦,一切重新来过,又要各个岗位从头到尾进行轮岗。
大家都是怎样规避[罚款文化]呢?这个企业的门店员工特别具有创造性,他们居然把暗访、陌生顾客、检查人员等人的特征和特质归纳起来,写在本子上,发在微信小群里面,实施针对性的对付。比如消防安全部的检查人员喜欢查灭火器的指针和看安全通道,比如运营部的人经常冒充客户点外卖,比如hr经常冒充新员工来面试……
不仅仅如此,对付第三方检查也是有一套,下面的门店店长和前厅经理、领班,一见到特殊的,就在对讲机里面呼唤——打卡的来了、检查的来了,很快大家就工工整整,一板一眼工作了。还有一些门店的管理人员本身就是十多年的老员工,不光练就了一身火焰金睛,还打电话到总部进行问询,提前做好[罚款文化]的应对。
三、去[罚款文化]的路还有多远
其实,不管是电商企业、餐饮企业,还是制造业,[罚款文化]都是要不得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罚款文化]就像躲猫猫,躲完了初一,还有十五,浪费时间和管理精力。
如何去[罚款文化]呢?总体的原则是变如何去[罚款文化]为激励文化,下面我给出了一些建议:
1.摒弃如何去[罚款文化],靠拢绩效考核。逐一形成单轨制,不能既要搞如何去[罚款文化],又同时搞绩效考核,这种双轨制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不如,直接归集绩效考核,能量化考核尽量量化考核,你可以说这种模式叫阿米巴或者okr,反正就是用结果 效率 成本说话。
2.对于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扣钱的事情一定要在制度种进行明确。还必须经过工会或职代会表决,即使走形式,也还是非常必要的。对于特殊原因造成损失的,可以让员工付出一定代价,但不能伤害了员工的积极性,毕竟像案例种的在电商平台上错的价格的情况,如果能够即使撤回或者挽回损失的,就尽量不要罚款,能批评指正,给人家留一条后路难道不好吗?
3.制度加锁进行[防呆]。不仅仅对电商企业来说,其他餐饮企业、制造业也是如此,价格是企业生命线,能够接触定价权的绝对不是普通员工,甚至不能把这种权限下放给员工,因此在进行价格定价管理过程中,务必要进行防呆处置,一般人接触不到价格,即使接触价格调整事项,也必须经过更高级别的上级领导进行确认。
[罚款文化]要不得,罚款只能算是一种惩罚手段,而且还不合法,从根本上来说,不能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反而容易激起员工逃避或逃离,更不能保证员工的勤勉和忠诚。
总之
老刘建议不要在企业中实施广泛的[罚款文化],而应该逐步的去[罚款文化]:首先,在制度设计上进行[防呆],在根源上避免员工在重大问题上出错;其次,在积极倡导正能量绩效文化,让员工多劳多得,而不是背着[罚款文化]的包袱前行;最后,扣钱过程公正透明,数额尽量少,有理有据,能够以理服人。
9楼
绩效考核代替直接罚款,而且还要把管理跟上,预防比处罚更重要。
8楼
罚款文化真的是太法盲了
7楼
打卡
6楼
还是要把工作流程化、正规化
5楼
学习
4楼
打卡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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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骑士1886
忠实和勤勉不能建立在[罚款]之上
1楼 江南觅知音
用人单位[罚款]两字本身就是不合理、甚至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国家的公检法部门还是行政执法部门,有什么履行罚款权力呢?即使你们用人单位可以罚款,这罚款能进行国库,能开具国家认可的罚款单吗?肯定不行,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最多也就是打擦边球,使用扣钱、扣款、负激励、赔偿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