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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在我们公司里经常会有员工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找到人力资源部门开具《在职证明》,比如去某些国家旅行办理签证会用到《在职证明》,但是,最近我拒绝了一位前同事开具《在职证明》的请求,《在职证明》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随便开具的。
风险提示,《在职证明》不可随便开。】
【摘要:本文通过实际案例分享了《在职证明》不可随便开具的观点,给各位同行提示风险。】
在我们公司里经常会有员工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找到人力资源部门开具《在职证明》,比如去某些国家旅行办理相关签证会用到《在职证明》,但是,最近我拒绝了一位前同事开具《在职证明》的请求,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还是以大家喜闻乐见的对话形式来展现过程,x-代表我的这位前同事。
x是一位海归,在我们公司工作将近3年,在职期间工作认真、跟我关系处的还是很不错的,不过这位同事因为个人原因在今年的3月份离职了,这是大背景。
x:“萌姐,有个事儿想和您请教一下。”
我:“好。”
x:“因为之前在咱们公司工作的期间申请了xx的签证,最近签证下来了,需要补充提交一份新的《在职证明》材料,中介建议还是提交咱们公司的《在职证明》,不然可能操作流程会比较复杂,想跟您请教下是否方便使用咱们公司的公章,帮忙协助出具相关材料。”
我先查了x的入、离职时间,然后回复x:“要出《在职证明》,证明里的入离职时间要跟你在公司的入、离职起止时间一致——证明你x年8月x日-2023年3月x日在咱们公司工作,这个跟你的五险一金缴纳日期是一致的。你现在已经不在公司了,如果想开具2023年3月x日-至今在公司的《在职证明》与事实不符,这肯定是不行的。”
x:“谢谢,按道理我应该用现在工作的单位来出《在职证明》然后盖章,但是中介给的反馈的是流程确实太繁琐了,盖章这件事对公司的业务也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是不是可以走这么一个流程?”
我:“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
中介既然收了钱,那就要尽到他们应尽的义务。
我这边履职也要跟员工实际在职情况一致——这个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比如五险一金缴纳、比如重复用工问题),不是简简单单的章的事情。
我觉得我们之间的那个专业差距有点大,隔行如隔山,我给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个《在职证明》我不能给你出、内部的请章流程我不能发起。
你已经离开咱们公司了,然后我如果给你出了这个《在职证明》,说明你现在还在公司工作。那首先跟实际不相符,毕竟你实际已经离职,离职之后的工资发放、个税打扣代缴、五险一金缴纳与本公司无关。
在你离职之后到目前的这一段儿时间内,因为我不知道你具体去做了什么工作、你的现状,也不清楚你拿《在职证明》到底去干什么,对不对?
然后还有一点就是你明明现在在a公司履职,签了跟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那我司给你出一张《在职证明》,这不这就是重复用工问题吗?还是白纸黑字盖红章的,人家a公司告我们一告一个准儿,人家a公司会问我们——如果没有重复用工,你们公司为什么给他出这个《在职证明》?对不对啊?所以,你现在不在咱们公司工作,我是不能够出具你要求的包含2023年3月份至今的这个《在职证明》的。
退一万步说,我脑子进水了,胆大包天地白纸黑字的给你出了这个《在职证明》,在请章流程中,法务那面也过不了审,即便法务也过审了,请章流程批到合伙人那边,合伙人难道就不问就把这个章给批了吗?不是说我想用这个章就能用这个章的,明白吗?这个要跟是实际相符合的,不是你想像的开这个《在职证明》、用章审批只人力资源一言堂就行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再说,即便没有法务审核、合伙人的把关,我们人力资源部也不可能开这个《在职证明》,这样既不专业、也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你要明白,你现在办签证,委托中介去办,现在不是你的问题,也不是我的问题,因为中介收了你的钱,他要帮你办事儿,不应该因为你的单位变动,他嫌麻烦,就把这个事儿给推了,明白吗?这是他的问题,对吧?
你现在工作单位变了,这是你的一个客观事实,他收了你的钱,就要为你办事儿,你要问他怎么能帮我把这个事儿办成,而不是给你的前雇主和前雇主的hrd来增加很多的麻烦,这件事,你要想明白,你明白了吗?
就说办签证这件事情,他拿钱办事儿,就得尽职尽尽本分的,而不是觉得这个事儿麻烦,而往外推这些事情——这和他的职业道德不相符,我如果给你出了这个包括你离职至今在内的《在职证明》,跟我的职业道德也不相符,逼着我去办错事儿,那是非常不应该的。
在这里,我不是说大帽子扣往这事儿事儿上扣,它就是这么个理儿,中介拿钱办事儿,替 人 消 灾,那是他的问题——你属于甲方,甲方变更工作单位,你肯定不是这个中介遇到的第一个,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在这件事上,他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你这个瓷器活。”
x:“好的,谢谢,我和中介再沟通一下。”
我:“嗯嗯,中介不是做人力的,可能不太了解人力这边的专业问题:你现在a公司履职,却要开具b公司的在职证明,b公司的人力肯定不可能同意——这涉及到五险一金的缴纳、报税、重复用工问题~b公司如果开具了,只能对b公司带来n多风险~
甲方换工作,不是中介推诿自己该完成工作的理由。”
tips:虽然x在职的时候跟我私交不错,但是我也没有给x出具他想要的《在职证明》,在公司风险面前,hr是第一道防火墙,不要人情或者抹不开面子,把公司推进或有的风险中去。
tips2:篇幅所限,相关的法条我在文中就不列举了,各位可以自行查询。
tips3:现实工作中,该说“不”的时候,就要大胆说“不”,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风险,与各位共勉!
9楼
打卡学习
8楼 逆天小草
一码归一码,老师讲得很清楚
7楼
是的做hr脑瓜子一定得拎得清,转得快。
6楼
该说不就说不。
5楼
打卡
4楼
学习
3楼
老师思路很清晰,说得对,这种情况很普遍,中介肯定有正规的办法,就是他们怕麻烦。
2楼
学到了
1楼
本篇文章来自丛晓萌老师的分享。丛老师非常善于观察、分析与复盘hr在工作中遇到的真实问题。抽丝剥茧输出独到的观点,作为我们的工作指引。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