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行大小周,每天工作8小时,请教前辈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超出劳动法规定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呢?
2、这种工作制,工资条中是不是要把正常上班的周六作为加班,单独列一栏周六的加班费呢?
3、大小周制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规避的吗?
谢谢!
2024-08-27 18:04 3楼
1、没超过,不违法
2、周六要计加班费
3、注意薪酬构成要有加班费,且加班费不能少于按合同约定工资计算周六加班的费用
2024-08-24 10:30 2楼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劳动法的角度进行分析:
关于工作时间是否超出劳动法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这一规定并非绝对,因为还存在“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灵活性。对于大小周制度(即一周工作五天,一周工作六天),如果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并且确保员工享有足够的休息日(每周至少一天),那么从字面上看并不直接违反劳动法。然而,具体是否违规还需考虑公司的具体排班情况和当地劳动部门的具体规定。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未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连续工作日过长或休息时间被严重压缩,也可能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进而引发劳动权益争议。
关于工资条中是否要单独列出周六加班费:
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薪酬制度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公司在大小周制度中,将周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日而非加班,那么工资条中可能不会单独列出周六的加班费。但是,如果周六工作被认定为加班(无论是支付加班费还是调休),则应在工资条中明确体现出来,以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经济利益。
实际操作中,建议公司明确告知员工大小周制度下的工作时间和薪酬计算方式,确保双方权益清晰无争议。
大小周制需要规避的问题:
紫苏泡姜 2024-08-26 15:02
默默努力的hr 2024-08-23 15:53 1楼
首先大小周肯定是超出 的劳动法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的,这个也可以这样操作的 可以设置成固定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