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必须首先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才需要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递交派遣单位;且后果劳动者负责要求使用派遣的单位配合和原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一起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的时效期是半年内。依据是劳动法《规定》,被派遣的员工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问题引起的接触,并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调解确认,是可以向劳动派遣单位请求赔偿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从用工之日开始,计算至被确认属于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另外,社会保险金(含失业保险)部分(赔偿费不包括工伤保险)
二、根据劳动法中《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存在特定的过错,可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若因用人单位存在特定事由,可以单方即时辞退员工,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辞退的情况,可参照以上情形处理。对于因公司过错引起的劳动纠纷,在申请仲裁时,被派遣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帮助用工单位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优化。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实际用工是另一家法人单位。因此,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时,首先应该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该积极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申请仲裁时使用。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后果。一旦仲裁成功,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同时,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还需要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