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费用。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但不到两年,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两年但不到三年,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因此,如果被公司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以备维权。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他形式的赔偿责任。例如,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总之,被公司无故辞退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维权。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建议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