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人社(id:szrenshe)
最近又有不少家人们来咨询
灵活就业参保的问题
“我是非深户,能自己参保吗?”
“我是自己缴社保的,
前两个月忘记缴费了怎么办?”
“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能不能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
......
今天人社君就为大家解读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热门问题
但是需要注意这几点
参保条件
1. 参保年龄: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只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现在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女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 参保人群: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参保方式
1.登录深圳市社保局pg电子官方网址入口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录入登记信息,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材料,对比不通过的,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办结。
2.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必要,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
(4)本人在深圳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非必要,未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时提供)。
如果连续三个月社保费用扣缴失败,第四个月起社保机构将停止核定,不再向税务部门推送缴费信息,待参保人结清欠费后自动恢复参保。此时需要自助操作补扣费,补扣方式有多种:
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找到便民服务—业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管理—缴费申报—个缴人员申报结清欠费;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参保缴费管理—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申请扣费;
登录i深圳app—就业社保人才—个人业务办理—个人参保管理—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个缴人员补托收);
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社保—养老—个人参保缴费—个缴人员补托收;
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使用自助终端进行补扣费。
根据相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参保后中断的缴费,不得补缴,符合国家规定补缴、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除外。”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hrss.sz.gov.cn/szsi/)→点击个人社保网上服务(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刷脸认证)→选择“个人参保管理”→“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根据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
或选择到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内容来源:深圳社保
内容编辑: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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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深圳人社(公众号id:szrenshe),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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