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男子月薪九千不会用word被辞退#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阅读量上亿!
具体事件如下:
一般这种话题,评论区往往比正文更精彩,来看看一些评论截图。
很多网友表示:“学历造假,旷工,是员工的问题,这次站公司”
也有网友表示:“能力以及对待工作的态度才是重点”
对于这件事,我们未知全貌,不予置评,消息称“该男子决定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大家想知道真相与结果,可以蹲个后续。
说重点:看到热搜的第一时间,小苑头脑里就一个想法:要把这事件中存在的知识点拎出来,给大家伙讲讲!
小苑认为,这事件中存在四个知识点:
01
员工入职后,发现他的学历造假能不能开除?
0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辞退吗?
03
员工旷工能否开除?
04
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解除吗?
1
员工学历造假能不能开除?
今年年初,人社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就明确了这一点。
政策原文: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_/zcwj/diaojiezhongcai/202202/t20220228_436907.html
意见中明确:员工虚假信息入职被用人单位辞退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将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学历证书、个人履历等与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构成欺诈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提醒:虽然意见明确,员工入职提供虚假信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也需要支付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资。
在实际运用中,hr应该如何处理?给大家提三点建议:
1
做好背调
建议单位在录用员工之前做好背景调查工作,避免浪费公司人力资源成本,毕竟招聘真的很难。
签署诚信协议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单独让员工签订诚信协议,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虚假就业经历、虚假身份信息(包含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3
明确虚假信息的界限
上文中已经提到了虚假信息的界限,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单位不得将员工隐瞒婚姻情况、隐瞒怀孕情况、隐瞒单位亲属情况,认定为员工欺诈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辞退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之前给大家整理过好几次推文
1994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第26条,对“不能胜任工作”进行了定义——
本条第(二)项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员工无法完成。
(本文来源人力学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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