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三年以来,企业和员工都很难,不少企业遭受经营困难,员工继而也进入待岗期,所以大家都很关注待岗期间工资发放的问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非劳动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并且达到了停工停产的严重程度,从而无法继续提供工作岗位。一方面用人单位应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及其严重程度负有举证责任;另一方面既然是停工停产,就不会是企业正常经营却安排个别劳动者待岗。
二是企业不能单纯以没有合适岗位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安排劳动者待岗。另外与职工达成待岗协议后,待岗协议中应重点约定待岗时间、待岗期间生活费标准、职工应承担的社保及税费扣除方式、待岗期间不得兼职等工作纪律,以防工伤或泄密等情况发生。
因各地待岗工资标准不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23个省市待岗工资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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