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制定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下称《指引》),要求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
《指引》对就业驿站的基本服务内容有规范表述,包括摸清就业需求、采集就业岗位、开展供需匹配、实施培训指导、开展就业援助五个方面。
在建设原则方面,《指引》指出,就业驿站可由政府自主独立建设和运营管理,也可吸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建设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流动式就业驿站,推动实现就业服务“随叫随到”,探索建设“线上就业驿站”,实现就业服务“便捷办”“快速办”“不打烊”。
在建设运营方面,《指引》要求着重考虑在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相对集中的街(镇)、社区(村),或企业、个体工商户较为集中的园区、商圈一级人员流动密集的车站码头等场所因需建设就业驿站。此外,整合“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农村电商基层服务站等平台资源,建设具有服务特色的就业驿站。还可以探索与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金融服务网点等平台载体合作建设。
在功能设置上,《指引》要求就业驿站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信息发布、岗位推荐等服务。鼓励开设驿站直播间、技能培训区等功能区域,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此外,还要求就业驿站开通信息网络,接入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满足现场业务经办需要,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在服务人员配备上,《指引》要求用好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等相关政策,依托驿站积极创造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大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展见习活动。鼓励招募志愿者,组建驿站志愿服务团队。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加强就业驿站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驿站的信息化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驿站管理运营制度,确保驿站高效运作,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杜玮淦)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dfdt/202312/t20231204_509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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