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律框架
1. 2003年《人力法》第13号法律(law no. 13 of 2003 on manpower)(《劳动法》);
2. 2015年人力资源和移民部第2015年第16号法规(ministry of manpower and transmigration regulation no. 16 of 2015),由人力资源和移民部在2015年修改第35号法令;
3. 人力资源和移民部在2012年的第40号决定(ministry of manpower and transmigration decision no. 40 of 2012);
4. 2014年“关于招聘外国工人和实施陪同工人的教育和培训”的第72号条例(presidential regulation no. 72 of 2014 on the recruitment of foreign worker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for accompanying workers);
5. 2020年第11号法律《创造就业综合法案》(简称“综合法”)。
二、外国人在印尼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某项工作无法由印度尼西亚本国人完成,且印度尼西亚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则可以允许外国人在印度尼西亚工作。通常,该项规定的适用较为宽松,许多行业有细化规定。
外国人必须获得有限制的停留签证(vitas)才能在印度尼西亚工作。该签证的最短有效期为六个月,最长有效期为两年。
(一)获得批准的程序
1. 雇主须首先通过在线系统(www.tka-online.depnakertrans.go.id)向人力资源和移民部提出申请,要求该部批准其“外国雇员使用计划”(rptka),该计划是处理外国雇员的个人工作许可证的主要文件。“外国雇员使用计划”应包含外国雇员的数量、职能和就业期限等信息。该计划的批准约需10至15个工作日。
2. 获得外国雇员使用计划后,雇主还需获得人力资源和移民部为其雇用外国雇员颁发的许可证。该许可证的申请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移民部在线系统提交。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在某些地区,还要求在印度尼西亚工作的外国人须获得一些其他的许可证。
3. 雇主须向“利用外籍人员补偿基金”(dana kompensasi penggunaan tenaga kerja asing,即dkp-tka)每年支付1200美元的款项。
4. 在签发外国雇员使用计划和许可证后,雇主可以向移民局提交vitas申请。如果vitas申请被接受,移民局将向印度尼西亚驻外国家的印尼大使馆发送电传确认批准。外国公民必须在印尼大使馆领取批准,并在其护照上加盖vitas印章。处理所需许可证的时间约为2至3个月。
(二)外国雇员与本国雇员的比例
按照目前规定,公司每聘请一位外国雇员就应任命一名本国同事。本国雇员的职位应与外国雇员的职位对应。
三、劳动合同形式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般而言,就业协议的形式通常为书面雇用合同。不过,在印度尼西亚的农村地区,甚至在许多城市和商业部门(如建筑行业)中,通过口头形式订立雇用合同的情况十分常见。
固定期限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且须使用印度尼西亚语和罗马字体书写。如果合同以双语起草(如英语和印尼语),在两种语言版本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印尼语版本为准。
无限期雇用协议可采取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劳动法》第51(1)条)。 然而,实际上雇用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只有在情况不允许以书面形式约定时,才可以口头约定订立雇用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任何书面合同(无论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限期合同),都至少应规定以下内容:
(1)雇主的姓名、地址和营业范围;
(2)雇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3)雇员的职位或工作类型;
(4)工作地点;
(5)工资金额及其pg电子官方网址入口的支付方式;
(6)雇用条款和条件,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义务;
(7)雇用协议的生效日期和雇用协议的期限;
(8)签署雇用协议的地点和日期。
四、福利与假期
(一)津贴
大多数雇员福利属于“津贴”,目前最常见的津贴,特别是对于蓝领工人而言,是住房、交通和医疗(医疗福利通过雇员参加医疗保险计划提供)。
(二)假期
1. 年假
根据印度尼西亚《劳工法》规定,员工每年可享受12天(工作日)带薪年假。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无论是合同工还是正式员工都有权利在下一年里获得12天带薪年假,该年假可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使用。
如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6年,第7、8年各可享受1个月带薪年休假,但是员工将在这两年内没有每年12天的年休假。此种休假以后每6年进行一次;
2. 法定假日
印度尼西亚规定的国家公休日以伊斯兰宗教节日为主,较多且分散,包括开斋节、宰牲节、复活节、圣诞节、卫塞节、静思日、春节等节日,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9天。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机会完成宗教义务;
3. 产假
女性员工享有3个月的产假,其中产前和产后各有1.5个月。女性员工在流产后有1.5个月的流产假,或者根据医生要求的治疗时间进行休假;
4. 病假
员工可以获得4个月的全薪病假,之后每4个月的薪资一次递减25%;
5. 其他
(1)员工结婚,享有3天带薪假;
(2)员工的子女结婚,享有2天带薪假;
(3)员工的儿子行割礼,享有2天带薪假;
(4)员工子女受洗礼,享有2天带薪假;
(5)男性员工可享受2天陪产假;
(6)近亲属去世,享有2天奔丧假。
五、工时
1. 雇员每周最多可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按如下方式分配:
(1)每天7小时,每周6天;
(2)每天8小时,每周5天。
2. 在下午11点至次日早上7点之间禁止雇用以下雇员:
(1)年龄小于18岁的女性雇员;
(2)怀孕雇员,如果医生声明安排该雇员工作有可能会损害其自身健康或安全或其胎儿的安全。
六、解雇保护
印度尼西亚《劳动法》的基本政策是,在某些情况下,应当避免甚至禁止解雇。一般原则是,每次解雇必须获得有关当局的批准。必须尽一切努力避免解雇。
法律没有规定普通解雇和不公平解雇的通知期。但在实践中,雇主在解雇前必须提前30日通知以终止雇用合同。2003年关于人力(《劳动法》)的第13号法律(law no. 13 of 2003 on manpower)对个人雇用合同的终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