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举个例子,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将员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为“**:鉴于你多次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现经公司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你予以辞退处理,请接此通知书后立即交接所掌握的全部工作资料,妥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依法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公司的解除通知要具备两点:一是员工的违纪行为,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
上面的案例,公司向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员工多次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但公司在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并未列明员工违纪的事实,也未明确员工违反的《劳动合同法》和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因此,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理由不明。
因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具体的规章制度条款是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的法定要件,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作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理由,不能作为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依据。
另外公司规章制度要经过公司程序制定,才能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