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做hrbp,其成功的要素在于你要清晰该业务板块的业务目标与实现流程。
而要想解决某些争议,要做的是思考人性在该事件中的良与善,要思考各方行为在该事件中的贡献比例。你才能更为客观的认知该事件。
做沟通,提建议要想有效的前提,都在于整体事务的调查了解与沟通。
销总,让你给意见?自然要做一劳永逸
——意见,从来都是考察沟通后才有效
学习思维:
一件事务的背后,往往存在因果。因此,要对该事件进行评价,需要做全面的背景后现场了解。
而本话题,只是a销售说不愿意分享提成。却不知道b销售是不是有可能根本就没有想过要你这个单的提成。
所以,沟通才能赢得发展,是有一定道理的。而沟通的前提,是你要了解该事件全部。
本文内容:
一、生活中有种捡钱现象。——捡单亦如捡钱
如果我们捡到有钱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失主,也没有人看到,我们就会很自然,很心安理得的将此钱收入腰包。心中不会有半点愧疚。
但如果我们知道捡的这个钱是谁的,而无人知道是你捡的钱,这时我们往往会心里难平,辗转反侧,脑袋里一直在做斗争,是给回他?还是不给回?到最后有人会给回去,有人会在纠结中,慢慢的适应,最后平息,从而不还。顶多只是忆起时的有点不好意思。
而如果捡钱的时候,知道谁是失主,还有人在侧,绝大多数人都会立即将钱给回失主,而且心里面也不会出现捡而给出的失悔。
这其实就是脸面意识的作用。
当然了,现在据说有法律规定,如果获得贵重的价值较大的失物,不主动交出去要算犯罪的。我倒是没有具体的去寻找该律法。
但在我想来,一个人面对本不属于自己的物资,遵循一般的公序良约,做到良心能安,其实就可以了。
毕竟,今天人们的精神文明还达不到真正路不拾遗的境界。
就象今天的时代,很多人指责共享单车占道阻路,乱扔乱放,倒起顺起,既阻路还不美观。因此怨怪共享公司投放单车太多。
可这是别人公司的问题吗?
显然不是。
这主要是骑车人的问题,是有些搞破坏的人的问题。是道德、素质的问题。
而话题中这个捡单的b,是不是象一个捡钱的人?只是他捡到的是一份业务合同所承载的权益。
二、要想给出有用的答案,还在于了解。
现在题主这个hrbp想给出要如何解决的建议?
其实就两种情形:
知失主a而故意自己签单。
不知失主而意外获得签单。
因此,对于这种捡单的情况,我们要搞清楚的其实是三件事情:
1、企业对于这种商务情形有没有规定?
2、b在该单中,是否真的只是走了下签字盖章这个过程?
3、a是否有与b进行过该单责任权益的沟通?
第一、沟通后,全攻完成的代办。
按道理,一般企业在市场商务政策中,会有如此种情形的相关规定。
一般市场销售人员,都会一直在前方攻城掠地,不断的拜见客户,拿下单子。
但有时他们并不能实现现场立马签单。而有的客户,就会有最后的一步,到企业做一次现场参观考察一下,彻底放下心,再完成签单。
这种情况,有时该销售人员(就如话题中a),就不一定能每次都自己实现对该客户的接待。
毕竟,身在江湖,心亦可两分,但人不能两飞。
所以,这时细致的市场销售,往往会通知企业内勤做好接待,安排考察,代为完成签单。或者通知企业代为安排一个了解销售及产品业务的代为接待,代为完成签单。而这个人可能就是另一个区域的销售人员(就如话题中b这样的人)。
但这种情况下,该单业绩其实还是要算在外攻下该客户的销售的(话题中a)。
所以,出现话题中这样的乌龙,其实就两个问题:
一个是a没有能与客户就最后的签单沟通好。
比如:
是否需要到企业签单?要去,那什么时候去?是谁去?合同由哪一方准备好?营销代表的名字是否可以先填上?
如果a知道有这种可能性,是否可以先与公司销售部、公司营销内勤等做好沟通。
如:
近期,我的一个客户可能近期要上门参观、考察,签合同,日期不能锁定,但是什么单位,订单金额是多少,谈好的价格是多少。
你要做好代为接待、代签合同的沟通与协调啊。
而如果企业商务政策中,有这方面的规定,想来外勤与内务的秩序会好得多。这种争议单也就不多了。
第二、沟通后,半程下的主攻与辅助。
销售在外获得的客户,有时会是意向客户。也就是有一定的签单意向,处在摇摆之中,不能定下决心签单的客户。
这时其实a销售对该客户的进攻,实现的只有半程或大半程攻效,还需要继续进攻才能拿下。
这时需要在企业代为接待的人,继续做该客户的工作。例如,陪产品,陪介绍,陪酒,陪玩等,才最后拿下。这时的权责及业绩归属,往往需要该两销售在沟通后,双方进行协商约定。
毕竟,有时一个单,不仅是签单及前期的跟踪,还要有单后的跟踪及服务。
因此,象本话题中,现在还只是a销售说不愿意分享提成。却不知道b销售是不是有可能根本就没有想过要你这个单的提成。
毕竟,如果b他知道这个单本就是a在市场中已经实现,只是客户派人来签个字盖个章的。作为一个普通人,有八九成的可能,不会要你这个单。但要你请顿饭,是可能的。
而事实这个单他一点都没有考虑是怎么回事?基本是不可能的。
毕竟,客户已经只是走本企业内部流程,完成审批就可签单的合同。自然是已经明确了产品单价、数量、总额这些具体数据的。不然,走啥流程呢?
所以,面对一个有明确的单价、数量、总额的合同,他会不知道是别人的单?他就这样吃了?基本也是不可能的。不然,就是人品堪忧。
所以,题主这个hrbp,要想给出好的建议,做好两点:
一是分别与ab就双方的沟通情况做了解。
看看双方就该单权益,有没有过沟通?沟通内容及结果如何?
如果没有,那先建议双方沟通了再说。
不然,就是白费功夫。万一双方一沟通,就达成了一致呢?
如果权益沟通不一致。则必须要就该单前后主攻辅功情况做一全面的了解,再分别就成单因素中的贡献比例,经评估分析形成付出与回报意见后,向销售总监反馈意见。
二是要对营销人员外部攻坚后的成果,到企业内部代为接待成单的流程及贡献做出约定。
这是为这种代为接待中的出力情况做记录的痕迹管理。只有依据事实成单的贡献情况,才能有效的协调成单收益中的共享意见。
而有了规定,才能更好的提醒在外市场营销人员对自己跟单客户的重视,和成单的另一种思路。
所以,作为bp要想给出有效的意见,其前提是你要了解该事件的全部。
小结:
做hrbp,其成功的要素在于你要清晰该业务板块的业务目标与实现流程。
而要想解决某些争议,要做的是思考人性在该事件中的良与善,要思考各方行为在该事件中的贡献比例。你才能更为客观的认知该事件。
做沟通,提建议要想有效的前提,都在于整体事务的调查了解与沟通。
9楼 盖聂39099
有道理
8楼
打卡
7楼 阿童木51016
学习
6楼 刺猬的心
公司制度不健全吧!我们成立销售部的时候,我就想到这个,所以规定写明出现类似情况,第一,尊重客户意愿,业务员需要全权配合,也就是客户说了算。第二,尊重付出,第一位和客户对接的为客户对接人。第三,考虑特殊情况,可根据付出贡献占比,第一对接人占60%,后对接人占40%提成/奖金;业务对接完后,后续提成归第一位对接人。围绕这三个维度,避免了内部撬单/串价等行为发生。
5楼 twigs007
打卡
4楼 樱木花道14329
沟通才能赢得发展
3楼 遇春23609
打卡
2楼 骑士1886
沟通才能赢得发展,是有一定道理的。而沟通的前提,是你要了解该事件全部。
1楼 叶治国
我遇到一个案例与这个安例一样,当时我找那家公司谈合同时是a,但最后签单时却是b,因为他们公司有制度规定每个销售是分区域的,就算是a谈成了b区的业务也只能是b区业务来跟这个单,所以在一定程度就会避免抢单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