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加班休假管理条例(附解读):
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征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并经部门负责人统一提报加班申请获批后方可加班。
2、管理岗员工确因部门工作需要,经审批在周末出勤产生的补休定额,原则上安排在当月内调休完毕,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员工可申请进行跨月调班。
3、对于当月因工作需要产生的补休定额,员工应根据自身工作安排,主动申请调休;部门负责人也应该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员工调休,所有当月产生的补休定额应在当月消耗完毕。
4、休息日加班许可于业务淡季安排休息,年终或合同期结束前应集中安排休完假,确属无法调休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6、法定假日加班由公司统一作出安排,除作业岗外,后勤部门人员中除因促销活动需要到终端支援人员外,原则上不安排出勤(值班例外)。法定假日加班以公司通知安排为准,直接以被通知对象加打卡记录作为认定,无需提交系统流程批准。
7、各类加班核算均按基本工资(统一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标准集合加班工时核算发放加班费。
8、休息日加班以批准加班工时为依据,无法调休时按200%的标准作为发放标准;法定假日加班以安排出勤工时为依据,按300%作为发放标准;标准工时对象延时与法定假日加班按月结算,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处理。
9、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公司经营、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10、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年假时,应根据集团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自身工作后进行休假。原则上年假保留两年。
解读:
1、这一条是最重要的,加班需要经过审批,不审批视为加班,即便确有延长工作时间的也不能认定为加班。
2、第二条和第三条,如果员工没有申请调休或者跨月调班,员工的加班还是存在。
3、第七条对公司而言,可以降低成本,有加班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4、第十条,并不是两年后员工的年休假就不存在,不存在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