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关某入职某公司,担任高级销售经理。
2022年12月9日,公司向关某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载明:.....自你入职15个月以来,核算到你名下的收入只有12251.89元。而此期间公司支付给你的个人总成本费用为400834.71元(其中工资成本337782.97元,社保及公积金成本28635.74元,交通补助32000元,销售费用2416元),收入减去支出后,你个人销售考核账户为亏损388582.82元,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鉴于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22年12月09日正式予以解除。
关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上林 2024-02-02 17:11 16楼
千淘王锋 2024-02-02 11:51 15楼
a、会支持!
大鹏小菜 2024-02-02 11:28 14楼
a
业绩不好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直接理由。
公司需要深挖并分析员工业绩不好的原因,将将此与规章制度、绩效考核、胜任标准等等相挂钩。
425534083 2024-02-02 09:12 13楼
a 销售业绩与解除是两个事。
兰叶桂华 2024-02-02 09:04 12楼
a会
不胜任工作也需要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胜任才可以解除。违约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大脸猫6688 2024-02-01 15:44 11楼
a:会 可以认定公司与关某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公司应向关某支付赔偿金。
王泽强 2024-02-01 15:41 10楼
a
秉骏哥李志勇 2024-02-01 15:22 9楼
a:会。公司这种算法,看上去合情合理,但劳动法根本不会理睬这些的。
2024-02-01 15:06 8楼
b
伊库雅 2024-02-01 14:43 7楼
需要准备高级销售经理岗位说明书,培训表。不胜任也是需要n的补偿啊。
话说每个月2.5w的薪资,六个月试用期内或者半年度/年末的时候不能识别出来不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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