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停止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的
通 知
洪房公〔20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停止向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
特此通知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6日
文章来源: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ncgjj.nc.gov.cn/nczfgjj/zcfgjjd/202305/d8f45c2b3afe498fa9e2fc650b0d40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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