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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9月12日,泰州某某公司向张三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因项目即将结束且无其他项目可以调剂而无法继续履行,决定于2023年9月30日与张三解除劳动合同。
2023年9月22日,张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未能在5日内受理,张三诉至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中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协商,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泰州某某公司以因项目即将结束且无其他项目可以调剂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泰州某某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系违法解除。
2楼 elen123
我公司就是做项目的,都是采用本地化招聘,当这个项目结束,当地没项目了,就无法安排工作给员工,都是协商不成,员工仲裁。说我们违纪。
乙丑
@elen123: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完成后解散公司就不算是违法解除了
1楼
被判违法解除,知道为什么。但是不能接受,有点太过教条了。“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也就是说当地没业务了,但是劳动关系得继续工资得继续付?不然就违法解除给2n?如果经营状况不能算客观情况,只能算主观行为的话,那企业迁移和企业资产转移又何来“客观”一说呢?应该说企业“被”zf迁移,企业资产“被”zf转移才算“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