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派遣员工,用人单位取消岗位,派遣公司对员工的去留要想尽办法,不能随便简单处理,能够尽量长时间的使用员工,也是为派遣公司在做贡献,除非不得已才协商处理。
西方不亮,东方也不亮吗
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再设立该岗位,作为派遣公司,可以操作的空间应当比较大,比如:
1,类似岗位
既然是派遣公司,一般不太可能只服务某一家用人单位,往往有不少单位在服务着。
那么,在其他单位中,有没有类似的岗位呢,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赶紧物色,同时注意待遇等方面不能相差太多,甚至包括上班远近/交通等方面也得考虑到,否则员工是不容易同意的。
另外,自己公司对应的用人单位如果寻找这样的岗位比较困难,那么,可不可以与同行派遣公司联系一下,看有没有这样的岗位,这个局面打开后,路子就更宽了,只要员工通情达理,要求不太过分,还是可以寻找到合适用人单位和岗位的。
2,愿意岗位
除了复印文员,其他岗位哪些是可以通过反复沟通可以协商一致的,比如:前台文员、生产文员、仓库文员等。
既可以让员工自己提提哪些岗位,也可以由公司主动提供,沟通好大致的职责/待遇/工作地点等。总之,需要多次沟通,不要希望一下子就落实好,需要双方都要有足够的耐心,做人的工作嘛,本来就是婆婆妈妈的事儿,有时是急不起来的。
3,自己消化
既然已经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文员,作为派遣公司自己,可不可以考虑怎么内部消化和使用呢?
比如:派遣公司一般会有招聘文员、数据文员等岗位,说明好这些职责/待遇等,如果能够接受的话,也是可以的;或者看看其他派遣公司可否接纳,也算是同行之间的一种合作或互相帮助。
4,协商离职
如果东找西找,确实无法“前去”的岗位,那么,只好“友好离开”为好,不能不给补偿的让人家就离职,想想八年来人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就不要太绝情了,否则,内部员工或者后面的派遣工作,也可能被这件事有一定的影响。
5,终止合同
公司想以“不愿意续签”为由终止合同,这样的理由或做法,如果能够说服该员工,也是可以操作的,但补偿还是应当给予,至于离开后想做什么,公司也可以给予一些建议或提供一些机会,也可以由员工自己决定。
总之,对员工要多一些耐性和关心,不能简单粗暴的处理,各方面的办法和主意都想尽。
1楼 馨楠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