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各处室: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职工,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和低收入群体基本居住需求的支持保障力度,缩短积累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时间,提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能力,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四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倍数:由按照贷款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计算调整至15倍计算。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作调整。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s://gjj.jiaxing.gov.cn/art/2023/3/29/art_1229354700_2472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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