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本文系标题党。说实话,我并不赞成零赔偿,因为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想做到零赔偿,我们首先要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因为零赔偿就是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零,即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共有4种类型,16种情况,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这16种情况,直接上图就一目了然了:
二、怎么样做到零赔偿,辞退员工无负担?
诀窍说白了,就一句话:当你能把这16种情形,融会贯通、灵活运用的时候,你基本上就能做到了。
例子1:
某单位有一个行政大姐,单位不想继续用这个大姐了。然后,单位就去翻看这个大姐的资料,发现,咦,这个大姐,下个月就满50周岁了。
大姐满50周岁,意味着什么呢?
大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
在上图的劳动合同终止类型的第三种情形里,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我们是不是可以运用这种情形去处理:我们通知这个大姐:“大姐,你下个月就要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按照法律的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我们提前通知你,你的劳动合同将在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一天就终止了。”
单位这样子处理,是不是就可以做到零赔偿了呢?
例子2:
单位刚录用一个总经理,给他发的offer上写明月工资是2万元。老总入职了,公司还没有来得及跟老总签订劳动合同。
老总工作半个月后,老板就觉得老总的工作能力不行,不想要老总了,让hr把老总给干掉,
那hr要怎么去处理啊?
上图的劳动终止类型的第五种情形: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我们是不是可以运用这种情形去处理:我们通知老总来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面,我们把老总的月工资数额写成:基本工资2000元 绩效考核工资18000元。完成什么样的绩效考核结果,才能拿到全额的绩效考核工资,完不成的,就拿不到全额绩效考核工资,甚至于,完成的业绩在什么基准以下,将拿不到分文绩效考核工资。然后,我们的劳动合同里,也设定清楚这个绩效考核的工作任务,让老总一看到这个工作任务,一看到这个劳动合同条款,他就有意见,他就不愿意签订这份劳动合同,那这样子,我们就可以以老总在一个月内拒绝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hr这样子处理,是不是又可以做到零赔偿了呢?
三、零赔偿,辞退员工无负担的惯常思路
比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网易暴力裁员事件,网易的hr是怎么操作的呢?
hr一开始是苦口婆心地劝退,也就是让员工自己提出辞职,这是上图中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一种情形。
这个操作,严格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当我们想辞退掉一个员工,我们一开始的思路就是转化成员工辞职了来处理,也就是劝退,员工同意的,就让员工办理辞职手续,那这样子,单位是不用给经济补偿的。
有些单位还会在员工提出辞职之后,跟员工签订一份离职协议,这种也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上图中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但是,当员工不同意的时候,也就是劝退走不通的时候,我们就要考虑,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情形,主要就是第二点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我们就要想到去运用这个条款,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条款应该怎么运用呢?
首先需要知道一下仲裁员会怎么审查这类型的解除劳动合同案件?
仲裁员的思考路径一般是这样子的:
1、公司有没有规章制度?
没有的,那公司说员工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这不是扯淡吗?赤裸裸的就是违法解除。
有的。
2、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
案例:我审理的一个案子,公司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庭审的时候,我问公司:“员工的行为违反了规章制度的哪个条款?”公司回答:“违反了员工手册的第几条第几款。第几条第几款规定:”在职期间禁止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我问公司:“员工违反了这条规定,你们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呢?有没有说违反了,就可以解除呢?”然后,公司翻遍了整本员工手册,都找不到处罚条款。我就判公司败诉了。
所以,员工的违纪行为,一定要规定有处罚条款可以解除。没有的,就是违法解除。
有的。
3、规章制度有没有依民主程序制定?
没有的,按照当前绝大多数地区的司法实务,没有民主程序,只是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并不是必然认定为违法解除。
关键是
4、规章制度有没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没有的,就一定认为是违法解除。
有的。
5、规章制度的内容有没有违法或不合理?
案例:公司规定,员工吵架就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两员工吵架,公司辞退该两名员工。法院后来认为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合理,员工之间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争吵是很正常的情况,不足以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就判公司败诉。
所以,公司依据的规章制度条款有违法或不合理的内容,就会认为是违法解除。
没有的。
6、规章制度的内容有没有相互冲突或者与劳动合同的约定不一致?
案例:员工旷工3天,公司予以辞退。
员工手册规定:旷工3天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有权解除。
但劳动合同约定:旷工5天以上,公司有权解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案子,员工选择适用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仲裁就裁决公司败诉了。
所以,公司的规章制度条款是相互冲突的,或者跟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相互冲突的,就会认定为违法解除。
没有的。
7、有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
没有的,就是违法解除。
有的。
8、员工的违纪行为是不是一事二罚?
案例:两员工打架,公司按照规章制度是可以做辞退处理的。但是,老板念着他们是老员工,所以,只做了经济处分,取消季度奖和半年奖,扣罚当月的绩效工资。
两员工不服,找老板争辩。
老板大怒,通知hr按照规章制度做辞退处理。结果,仲裁员说,打架的事情,公司已经处罚过了,基于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公司不能再对此行为做出辞退的处分,故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
文字描述了那么多,还不如一张图一目了然!
------外篇-------
《抄书容易,且抄且疯狂......》
前几天,我听说那个做法律顾问的同行疯掉了。早年间我就和他讲过,知识产权方面有什么好做的。
他不信我,也不肯进事务所,一门心思给企业做顾问,早晚得饿死。
我们这行,疯掉事小,饿死才是大事。人么,早晚都会疯的,疯了就好玩了,饿死就没得玩了。疯了好,有前途了。
我再见他的时候,他正趴在桌上奋笔疾书。
我问他,写什么呢?
他说:书!
我说:什么书?
他说:不知道。
“你在写什么都不知道吗?”
“不知道,反正是抄的。”
“那你在抄什么呢?”
“别人的书。”
“抄书干什么呢?”
“出。”
“抄的也能出?”
“能,你别管。”
“不是,哪个瞎眼的出版社敢给你出个抄的书啊?”
“你是不是傻?我抄书当然要改改啊,你抄书不改就出版吗?”
他抄书出版还说大爷傻,果然是个疯货,我不计较。
正说着,他一个鲤鱼打挺从身后的书架上,啪啪啪啪的抽出了七八本书,一字排开,每本书里还夹着红红绿绿十几张书签。他隐秘又得意的和我说:你知道吗?我最多一次能抄十八本书呢!
他有疯病,杀人不偿命,抄书大概也不会坐牢。我得哄着他开心,免得抽刀砍我。我夸他抄得好看,字写得又大又黑,一看就是文化人,老做知识产权案子的。
他高兴了,抽出一本书《xxxxx到精通》,指着封面对我说:“你惯作劳务官司的,拿出眼光来看看,那帮hr是喜欢这种样子的呢,还是别种花样呢?”
“哪种花样?”
“你说说看,我那封面上要不要也画个这种穿西装的人?”
我思考了一盏烟的工夫,很慎重的告诉他:“不需要。画人得画脸,你这本不要脸。“
他喜笑颜开,病房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完)
(以下内容均出自齐涛老师,我与齐涛在三茅结识,但从未见过面,我仅论述事情的经过)
(以下内容出自齐涛做的一节比对)
我最后想说的是:
某个事情,虽然跟我没有半毛线关系,我在这其中,既没有经济利益,也不存在着什么竞争。
但我就是看不惯某些人贼喊抓贼的丑恶嘴脸。
以前不明白什么叫斯文败类,现在终于见识了。
也终于了然了,某些人2年内多本著作是怎么写出来的。。。。。。
86楼
确实没看懂,正文内容太少
还有,最后打到底谁是贼呢
85楼
收藏了 好文 谢谢分享
84楼
收藏了 好文 谢谢分享
83楼 西安平儿
哦哦看出来了,知道谁在抄书了。上一周去省图书馆借书,看到有几本三茅的“大咖”们的书,刚开始觉得亲切,后来翻了翻好像没什么实质内容,就放下了。决策英明啊,有可能也是抄袭出来的也说不定。卖书赚钱啊。。。。。。
82楼 西安平儿
没看懂齐涛老师和冼律师这俩人是冲谁?只听说有人抄袭齐老师的书,这骂来骂去也是有意思了,所以有些书也是不能乱买,你花了钱买的是别人抄来拼凑的书,坑人啊
81楼
学习了,谢谢老师
80楼
学习了,谢谢老师
79楼
学习了
78楼
有些事情,需要较真;有些事情,难得糊涂;有些人,可以交心一辈子;有些人,就只能一面之缘,且愿意500年不再回眸。相信相信的力量,我不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但是我觉得做了事情就需要承担,勇于承担,敢于承担。天地万物,人活一世,不求名利那是假,但是做了有违道义和公德心的事情,还是要思量一下,会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和灵魂的拷问。
77楼
有些事情,需要较真;有些事情,难得糊涂;有些人,可以交心一辈子;有些人,就只能一面之缘,且愿意500年不再回眸。相信相信的力量,我不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但是我觉得做了事情就需要承担,勇于承担,敢于承担。天地万物,人活一世,不求名利那是假,但是做了有违道义和公德心的事情,还是要思量一下,会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和灵魂的拷问。
76楼
冼律师,您好,我向您求救来了,望您有空抽个时间帮我看看,给我指条明路,谢谢您!
我是一名人资,入职的时候签的是人资的合同,19年12月19日公司突然拉群,将全国地区人资和培训拉在一起,做公司平台购物券的销售推广工作,并且我们原来的工作已经全部停了。拉群的时候没有明确说明情况,就是直接发了操作说明,就让我们推券了,我们12月份的绩效考核也变成了销售业绩的考核。
前几天公司领导电话沟通,说我们地区几个人要组团自己弄这个东西,不断画饼,我问到薪酬、岗位、绩效考核这个问题的时候,就直接说现在无法回复我,整个过程说的很暧昧,没有说要调岗,只是说了接下来怎么工作。我在微信上面说明了我的职业规划是做人资,做不了销售,并且希望做回我原来的工作,没有回复我。接下来几天都没有安排我的工作,只是群里要求提报出勤链接和销售目标。
冼律师,我想了解:
1.我在微信的这个回复,算不算在30天内用书面形式表达了我不同意更换工作内容的意愿?
2.公司如果接下来一直不说明情况,也不安排工作,那是不是20年2月19号就算我过了仲裁期了?(因为公司现在一直没有明确的通知,都是采取非常暧昧的态度,我很茫然)
冼律师,我应该怎么办才好?麻烦您给支支招,谢谢您了!非常感谢您!
75楼
冼律师,您好,我向您求救来了,望您有空抽个时间帮我看看,给我指条明路,谢谢您!
我是一名人资,入职的时候签的是人资的合同,19年12月19日公司突然拉群,将全国地区人资和培训拉在一起,做公司平台购物券的销售推广工作,并且我们原来的工作已经全部停了。拉群的时候没有明确说明情况,就是直接发了操作说明,就让我们推券了,我们12月份的绩效考核也变成了销售业绩的考核。
前几天公司领导电话沟通,说我们地区几个人要组团自己弄这个东西,不断画饼,我问到薪酬、岗位、绩效考核这个问题的时候,就直接说现在无法回复我,整个过程说的很暧昧,没有说要调岗,只是说了接下来怎么工作。我在微信上面说明了我的职业规划是做人资,做不了销售,并且希望做回我原来的工作,没有回复我。接下来几天都没有安排我的工作,只是群里要求提报出勤链接和销售目标。
冼律师,我想了解:
1.我在微信的这个回复,算不算在30天内用书面形式表达了我不同意更换工作内容的意愿?
2.公司如果接下来一直不说明情况,也不安排工作,那是不是20年2月19号就算我过了仲裁期了?(因为公司现在一直没有明确的通知,都是采取非常暧昧的态度,我很茫然)
冼律师,我应该怎么办才好?麻烦您给支支招,谢谢您了!非常感谢您!
74楼
学习了
73楼 开疆扩土丶丶
对于冼律师提到的2个案件,应该怎样处理好?这两个例子是我工作中活生生遇到的情形,拜求冼律师高见!
72楼 开疆扩土丶丶
对于冼律师提到的2个案件,应该怎样处理好?这两个例子是我工作中活生生遇到的情形,拜求冼律师高见!
71楼
某个事情,虽然跟我没有半毛线关系,我在这其中,既没有经济利益,也不存在着什么竞争。
但我就是看不惯某些人贼喊抓贼的丑恶嘴脸。
以前不明白什么叫斯文败类,现在终于见识了。
70楼
如果劳动合同没规定 ,但是时候的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规定,这种属于哪种情况呢
69楼
满满的正能量
68楼 首席执行官丶
看了以后特别受用
67楼
很专业,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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