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往往是hr工作中处理得最频繁也最容易出问题的一环。不少hr跟进员工离职交接、离职补偿工作,却忽略了员工社保减员。
(隔着屏幕都感受到这名hr的焦虑)
出现这种情况
单位hr该怎么办呢?
1、如果当地政策允许单位申请社保退费,那么hr可以带着《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到税务机关柜台办理。
2、如果当地政策不允许,比如苏州市明确规定“苏州市市区(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用人单位滞后办理退工停保手续导致多缴社保费用的,社保经办机构不退费。——《关于做好用工登记备案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业务统一经办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这种情况下,多缴纳的社保费用大概率是要公司承担了。
有的hr可能会产生疑惑,就算承担社保费用中的公司缴纳部分,但这里面还包括了离职员工个人部分,是不是可以要求离职员工返还呢?
来看案→合肥中院(2018)皖01民终5870号
员工王某2012年9月离职,但是公司忘记办理社保停缴,直到2016年3月,接到当地社保部门通知后,该公司才意识到社保未减员,不得不支付王某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社保费42000余元。
这之后,公司以“不当得利”上诉法院,要求王某返还42000余元社保费用。
二审判决认为“该利益虽为员工所得,但其受益是有条件的,条件未成就时,员工客观上未受益,用人单位可等条件成就时再主张返还”为由,判决王某无需返还该笔保险费。
最后这家公司只能默默承担下这笔“冤枉账”。
为了避免发生这类意外,hr在处理员工离职工作时一定要细心,最好是准备一份完整流程清单,包括:填写离职单、离职面谈、核准离职申请、业务交接、办公用品及公司财产的移交、监督移交、人员退保、离职生效、资料存档、整合离职原因,对照清单逐步完成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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